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 李澤民 發自北京
在社保醫療政策上,地方人社部門和衛生部門之間的關係正變得微妙起來。
日前,衛生部、財政部、民政部三部委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將新農合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到75%左右。
這樣的政策讓一些地方人社部門感到了壓力,因為新農合繳費標準低,報銷比例高,使得更多的人願意參加新農合,而不願意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由衛生部門負責,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由人社部門負責。“兩個部門之間各自為政,使得基層機構在實施過程中經常出現扯皮、推諉現象。”有業內人士表示。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正是基於這種報銷比例高低不同的影響,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參保率不好保證,這讓地方官員頗感頭痛。而較早前就有社保專家公開呼籲,社保醫療領域內的“碎片化”現象亟需解決。
參保人員流向“新農合”
三部委發出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提高保障水平。從2012年起,各級財政對新農合的補助從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原有200元部分,中央財政繼續按照原補助標準給予補助,新增40元部分,中央財政對西部地區補助80%,對中部地區補助60%,對東部地區按一定比例補助。
而作為全民醫保的“最後一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獲得的財政補貼,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相較並不在一個層面。對城鎮居民醫保,政府每年按不低於人均40元給予補助,其中,中央財政從2007年起每年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中西部地區按人均20元給予補助。
而在報銷比例上,《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採訪發現,大部分地方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普遍比新農合低。
以江西省崇義縣醫療保險局的研究統計為例,當地新農合報銷比例達到了93.94%,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只有57%。根據對兩個險種的調查分析,新農合較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有著個人繳費基數低、報銷比例更高、經辦業務操作簡捷的優勢。
城鎮居民醫保繳費難度大
基於這些因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參保人數難言樂觀。
此前,財政部駐甘肅省專員辦指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中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其中之一是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個人繳費難度頗大。
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在制度上的獨立運行,同時覆蓋人群、繳費水平、待遇標準上互相脫節,新農合繳費標準低,報銷比例高。這些因素,導致一部分失地農民“農轉非”後繼續參加新農合,但這部分人屬城鎮居民,卻未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因此,在參保人數上雙向統計,給城鎮居民個人繳費做到應繳盡繳帶來困難。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的最新報道,某地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數達到了9萬多人,但是最終的實際繳費人數只有2萬多人。在分析這種參保人數和實際繳費人數並不對等的原因時,一些地方人社系統的官員直言不諱地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這是兩項制度不統一使然。
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同屬社會弱勢群體,而農村居民參加新農合個人每年只需繳費30元;城鎮居民實行分段繳費,18周歲以下的學生兒童每年個人繳費38元。而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的非從業城鎮居民個人每年繳費120元。這導致部分非從業城鎮居民,特別是無收入來源的弱勢群體認為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比新農合高,而補償標準差不多,所以不願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想參加新農合。
兩項制度待並軌
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李珍看來,社保醫療政策在執行的過程中,重復參保的問題可能會越來越嚴重。
比如,農村戶籍的學生在城區學校參加了城鎮居民醫保,在家又以戶為單位參加了新農合,違背了國家關於農村戶籍居民參加新農合,並以戶參合的政策。另一方面,又有部分城鎮居民自願參加新農合,導致城鄉居民存在重復參保現象,增加了城鄉居民繳費負擔。
根據人社部網站28日發佈的最新數據,全國重復參保率在10%至15%,個別地方甚至達到30%。按重復參保率10%至15%估算,今年財政無效補貼在240億元至360億元。
目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呈現出“三個重復”的特點:即居民重復參保、財政重復補貼、重復建設經辦機構和信息系統。
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會長王東進認為,這不利於體現制度的公平性,固化了二元社會結構;不利於人力資源的流動;不利於醫療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將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併軌運行的呼聲日漸高漲,目前已有天津、重慶、寧夏等5個省級、41個市(地)級、162個縣級行政區進行了統籌城鄉醫保管理體制的探索。
而在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謝子龍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採訪時稱,國家應該儘快出臺醫保城鄉一體化管理的意見,明確管理的基本原則、主要內容和管理主體。他的建議是,將新農合經辦機構的人、事、物整體移交至社會保障行政管理部門,實現管理機構和經辦人員的統籌。
(李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