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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杭州12月1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物價局1日發佈消息稱,這個省將於明年上半年召開聽證會完善居民階梯電價政策。
為適當疏導燃煤發電企業因煤價上漲引起的電價矛盾,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關於調整華東電網電價的通知》,在適當提高上網電價水平、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實施脫硝電價試點等同時,推出居民階梯電價調整方案。
浙江省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省將完善已在實施的階梯電價制度,並按《價格法》的規定,在明年上半年由省物價局組織召開價格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後組織實施。
據了解,浙江省是我國最先實施階梯式電價政策的省份之一。2004年6月,浙江省物價局組織對居民電價調整方案舉行聽證,8月份開始正式實施居民用電階梯式累進電價收費,電費分為三檔計算:居民月生活用電量在50度以內,每度電價為0.538元;51度至200度、200度以上的每度分別加價0.03元、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