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證監會放寬上市公司重組方案重大調整認定標準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8日 06: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雲南信息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上市公司擬對重大資産重組方案中的交易對象、交易標的等作出變更的,通常應如何認定是否構成對重組方案的重大調整?證監會近日在官網“常見問題解答”欄目上給出答案。

  對於如何認定上市公司是否構成對重組方案的重大調整問題,證監會此次明確:關於交易對象,在公告重組預案後擬增加交易對象的,應視為構成對重組方案重大調整;公告重組預案後擬減少交易對象的,可以視為不構成重組方案重大調整。

  關於交易標的變更,如同時滿足以下兩種條件,可視為不構成重組方案重大調整:一是擬增加或減少的交易標的資産的資産總額、資産凈額及營業收入佔原標的資産相應指標總量的比例均不超過20%;二是變更標的資産對交易標的的生産經營不構成實質性影響,包括不影響交易標的資産及業務完整性等。

  業內人士認為,上述規定意味著上市公司重組方案重大調整的認定有所放寬,這有利於提高上市公司資産重組的效率。

熱詞:

  • 重組方案
  • 上市公司
  • 證監會
  • 標的資産
  • 重大調整
  • 資産重組
  • 認定標準
  • 官網
  • 凈額
  • 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