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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記者自四川省筠連縣獲悉,為順利推進基本藥物制度,切實降低群眾藥費負擔,確保基本藥物制度在運行過程中不因為採購、支付等環節而影響實施,該縣自今年9月起,在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了基本藥物採購貨款集中支付。
據悉,基本藥物採購貨款實行統一集中支付管理,即是對基本藥物採購、採購資金歸集、採購資金支付申請、採購資金支付以及採購資金管理與監督等關鍵環節進行了規範,堅持“誰採購使用、誰支付貨款”的原則,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藥品採購資金統一上繳到縣基本藥物採購資金專戶,並實行統一支付。
在實際運作中,筠連縣首先由縣衛生局設立“基本藥物採購資金專戶”,由縣財政從一般預算中安排50萬元專項資金,用作專戶週轉墊底資金,統一集中支付由縣衛生局統一管理;同時,每月10日前,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將上月採購藥品貨款總額劃轉到縣衛生局“基本藥物採購資金專戶”,縣衛生局在兼顧“及時足額”原則和“不超過30日”基本規定的前提下,原則上每月15日前對上月基本藥物採購貨款進行統一集中支付。
為切實加強基本藥物採購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筠連縣在嚴肅財經紀律上,要求專戶資金及其存款産生的利息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嚴格實行臺賬管理,結合平時管理和定期管理相關情況,嚴格督查考核,並將臺賬管理情況作為年度補償資金劃撥的重要參考依據。
作者:隆敏 張擇君 何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