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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港媒報道,本地最大免費電視營運商-電視廣播(00511.HK)業務總經理陳志雲等3人被控5項有關運用職權貪污舞弊的案件,區域法院法官裁定,全部5項罪名不成立,3名被告當庭獲釋。截至收盤,電視廣播報50港元,全日收平。
包括陳志雲在內的數名電視廣播僱員,去年3月因疑涉嫌貪污被香港廉政公署調查。其後該等員工被暫停職務。但去年11月中,在案件仍未審結前,電視廣播董事局決定恢復陳志雲作為電視廣播業務總經理的權責及工作,惟藝人管理及選角安排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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