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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民間信貸緩解融資困難 蘊藏金融風險亟須監管

發佈時間:2011年08月18日 19:0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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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副司長吳顯亭在接受中國政府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訪談時指出,2011年上半年“民間信貸”比較活躍,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中小企業的融資困難,同時也潛藏著不可忽視的金融風險,亟須加強監管。

  “中國民間借貸的存在,有其內在深層原因。對民間借貸發展,重點是加強監測、引導和規範。”吳顯亭説。

  目前,一些擔保機構、典當行、寄售行、網絡借貸平臺等受利益驅使,超範圍經營,或者違規開展“高利貸”業務,給困境中的中小企業增加了融資成本。

  對此,吳顯亭表示,一方面,要積極推進利率市場化,完善管理制度,使規範的民間借貸“陽光化”;另一方面,要堅決打擊違法犯罪金融活動,在有效防範民間借貸的潛在風險的前提下,發揮好民間借貸在服務中小企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這需要加強對社會融資總量的監測和調控,對民間借貸的總量、利率、投向等動態跟蹤把握;按照‘新非公經濟36條’的明確原則方向,引導更多民間借貸資金合規投向實體經濟;對不同類別民間借貸明確監管責任。”吳顯亭説。

  吳顯亭説,根據工商總局數據,截至2011年6月末,國家實有企業總數1191萬家;而2010年全部金融機構歷史最高水平的新增貸款為9.5萬億元。

  “如果一家企業需要100萬元的貸款,這麼算下來一年得需要增加貸款11.9萬億元。中小企業融資完全靠貸款肯定很難完全滿足需求,需要擴寬融資渠道。”吳顯亭説。

  據吳顯亭介紹,中國人民銀行已通過加快發展銀行間債券市場、開展中小企業信貸資産證券化試點、推進金融機構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發放小額擔保貸款、鼓勵金融機構推出金融創新産品和服務方式等措施,拓寬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