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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4月18日 07: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社
股權轉讓、房屋轉讓、利息股息紅利——堵住高收入者個稅漏洞的三大環節
記者17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已于近日正式下發通知,要求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徵管。那麼,究竟從哪些環節堵住高收入者個稅漏洞呢?
股權轉讓所得
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股權轉讓成為越來越多個人的收入來源,為此,通知指出,要完善自然人股東股權(份)轉讓所得徵管,主要內容包括:
——積極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作,加強對個人轉讓非上市公司股權所得徵管。
——加強個人對外投資取得股權的稅源管理,重點監管上市公司在上市前進行增資擴股、股權轉讓、引入戰略投資者等行為的涉稅事項,防止稅款流失。
——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積極做好個人轉讓上市公司限售股個人所得稅徵管工作。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在股權轉讓所得方面,重點做好平價或低價轉讓股權的核定工作,通過建立電子臺賬,記錄股權轉讓的交易價格和稅費情況,加強財産原值管理,形成較為完整的管理鏈條。
房屋轉讓所得和拍賣所得
近幾年,我國房屋轉讓、拍賣轉讓涉及的個人所得越來越多,這也引起稅務部門的注意。稅務總局所得稅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稅務部門積極開展與房屋登記部門的合作,實現了房屋轉讓所得“先稅後證”的稅源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