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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演蘇:中國應建十萬億巨災保險基金

發佈時間:2011年03月14日 08:1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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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頻繁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國內保險學者建議:

  早報記者 劉欣

  中國雲南盈江縣和日本近來相繼發生的地震,讓巨災保險基金再次成為國人關注的焦點。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昨天接受早報記者採訪時表示,按照常規狀態,中國每年需10萬億元規模的巨災保險基金來應對巨災風險,這一基金應由政府&&儘快建立。

  1%的巨災理賠

  來自中國保監會官網信息顯示,截至3月11日16時30分,在中國雲南盈江地震後,國內各保險機構共接到報案49起,預計損失金額150萬元。而經有關部門的初步統計,盈江地震導致的經濟損失達18.85億元。

  低額保險賠償在中國巨災面前並不是第一次發生。此前的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中國保監會已公佈的賠償金額為16.6億元。而有關統計顯示,汶川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8451億元人民幣。而2008年的南方雪災、2010年玉樹地震,低投保率都讓中國保險業面對巨災“靠邊站”。

  “保險支付的賠款比例佔直接經濟損失中的比例不到1%,遠低於36%的全球商業保險業平均水平。”多位國內險企高管在過去兩年的全國“兩會”提案中做如此描述,這些高管幾乎每年“兩會”都提議在中國建立巨災保險基金,以應對頻發的重大自然災害。

  但在經歷多次巨災過後,中國巨災保險基金卻遲遲未能建立。儘管于2008年12月27日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已于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其第四十五條有“國家發展有財政支持的地震災害保險事業,鼓勵單位和個人參加地震災害保險”的條文。但時至今日,目前在國內保險市場上,地震災害在壽險中基本不屬於免責條款,而在財險中大多屬於“除外”責任,財産保險公司多數險種基本將地震、海嘯“拒之門外”。

  與之相對應,目前世界上已有12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

  “中國應借鑒日本的巨災保險基金模式,要求民眾、企業附加購買地震險,交給相關機構進行資本運作安排。” 郝演蘇昨天説道。

  每年巨災損失5萬億元

  郝演蘇昨天提議,中國政府應鼓勵企業、居民購買財産保險,對相關保險費用抵扣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將保險費用按照一定比例提留建立一個基金。發生災難時,賠付額在1萬元以下的由個人承擔,超過1萬元損失由保險公司負擔,但在超出保險公司理賠限額時,由政府或者巨災保險基金直接安排。

  對於中國巨災保險基金的規模,郝演蘇認為,巨災保險的基金可逐年累積,不設上限。“按照常規狀態下,我國每年需要巨災損失為5萬億元。為了應對巨災,我國每年需要10萬億元規模的巨災保險基金來應對巨災風險。”

  對於巨災保險的資金來源,郝演蘇表示,可先由財政補貼一兩萬億,然後保險公司針對一定比例對保費進行提留,按照全國家財險保費3000億元測算,每年巨災保險都將按照一定比例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