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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1年03月02日 18: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上海3月2日電 (記者 孫小靜)記者從今天下午召開的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獲悉,4月1日起,上海月最低工資標准將從1120元調整到1280元,仍為全國最高。
據介紹,上海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含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如果加上個人最低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同口徑比較,上海的月最低工資標準仍為全國最高。除月最低工資調整外,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將從9元調整到11元。
據悉,上海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除2009年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未作調整外,每年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今年是第18次調整。根據國家《最低工資規定》,在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主要考慮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上海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聯等部門提出方案,報市政府批准後公佈實施。在方案擬訂過程中,有關方面充分聽取了企業和勞動者等方方面面的意見,既關注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也考慮企業的經營狀況和承受能力,力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科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