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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畝土地外包 村民6年未分紅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9日 03: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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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記者張漢宇)村內流轉外包土地所獲收益,6年來一直沒有分配給村民。順義區楊鎮松各莊村多名村民稱,村內流轉外包的1000畝土地收益,均未按規定分給村民。

  昨日,松各莊村村主任李寶申稱,村民應獲的收益經村委會同意,已用於村內農田水利建設。對此,楊鎮鎮政府表示,將督促村委會兌現拖欠村民的錢款。

  村民:被拖欠百萬元分紅

  多名村民稱,松各莊村共有土地2400余畝,2005年起村委會將1000畝土地用於流轉外包,其中100畝留作村裏機動地,並約定其餘900畝土地外包收益的70%均分給村民,30%作為村委會公積金。

  “至今村民一分錢也沒分到,那些錢去哪兒了?”村民柳先生等人説,2005年村裏土地剛開始進行流轉外包時,每畝土地每年的承包款為200元至500元不等。

  隨著土地價格的不斷提高,去年每畝土地的承包費已上漲到400元至800元。

  村民們説,村委會6年來拖欠村民過百萬元。

  村委會:錢款用於村裏建設

  松各莊村委會主任李寶申認可村民説法。

  他稱,村內的土地外包後所獲錢款,確實沒有分配給村民,“都用在村裏農田設施的建設和維修上了。”李寶申説,這是經村委會開會決定的,也通過了村民大會同意。

  該説法遭到村民否認。

  昨日,楊鎮鎮政府相關人員表示,松各莊村應分配給村民的錢款的確經村委會同意,用於村內農田水利建設。鎮政府將督促村委會兌現拖欠村民的錢款。

  ■ 專家説法

  應向檢察院舉報村委會

  昨日,三農問題專家、河北大學中國鄉村建設研究中心研究員李昌平表示,村集體土地流轉外包後,所獲收益應按照當時與村民之間的約定進行分配,村委會無權挪用村民應得收益用於其他項目。

  “村委會成員開會同意也不行,除非經過全體村民代表大會同意。”李昌平説,同時松各莊村委會應得的土地外包的30%錢款,在具體開支上也應徵得村民代表大會同意。

  李昌平認為,松各莊村委會未經村民同意挪用村民應得收益涉嫌經濟犯罪,他建議村民向公安機關或檢察院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