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發佈時間:2011年01月12日 0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
外幣將可直接兌換成人民幣參與股權投資
證券時報記者 孫玉 鐘仰浩
上海市金融辦昨日發佈《關於本市開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標誌著滬上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正式啟動。業內人士認為,這意味著外幣將可直接兌換成人民幣參與股權投資,境外PE將可以先結匯再投資,為其在華直接投資打開渠道,邁出中國資本項目開放的重要一步。
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PE)是指以非公開方式向包括境外投資者在內的特定對象募集資金,對境內未上市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為主要經營業務,並向企業提供技術、管理和市場等增值服務的新型金融機構。上海將成立外資股權投資企業試點工作聯席會議,對外資股權投資企業在設立、開戶、結匯、投資等方面實施全程管理。上海市商務委將負責投資審批工作,外匯局上海市分局負責外匯管理事宜,外資PE機構的結匯額度將由上海市金融辦審批。
根據《實施辦法》,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將可以採用合夥制等組織形式,外國投資者用於出資的貨幣須為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或其在中國境內獲得的人民幣利潤或因轉股、清算等活動獲得的人民幣合法收益,中國投資者以人民幣出資。
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的境外投資者,將主要由境外主權基金、養老基金、捐贈基金、慈善基金、投資基金的基金(FOF)、保險公司、銀行、證券公司等機構投資者組成。獲准試點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可使用外匯資金對其發起設立的股權投資企業出資,金額不超過所募集資金總額度的5%,該部分出資不影響所投資股權投資企業的原有屬性。
上海市金融辦表示,除了引進大型並購型股權投資基金外,上海還將吸引投資于科技型、創意型和就業型中小企業的成長型股權投資基金,使得試點企業更加多元化。同時上海還將對與政府、國有企業等境內資本合作的股權投資企業優先安排;那些投資新興戰略産業、高新技術領域以及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外資PE將優先享受試點政策。
對此前市場擔憂熱錢涌入的問題,《實施辦法》明確試點企業將實行市區兩級備案管理,以加強對外資股權投資企業融資渠道和境內投向監督,同時,外資股權投資試點企業必須選擇託管銀行,託管銀行須每季上報試點企業在募集、投資和退出時資金流向情況,並且,禁止外資股權投資企業從事包括二級市場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非自用不動産等業務。對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實行全程監控資金流向,以有效防範風險。
深圳創投同業公會秘書長王守仁表示,《實施辦法》符合了上海“兩個中心”建設中“加強金融機構和業務體系建設,鼓勵發展各類股權投資企業”的精神,將會促使更多外資通過上海進入中國。而從境外募資換匯後,再以人民幣投資境內企業股權,這借鑒了QFII的做法,也是資本項目開放的進一步探索。王守仁建議,《實施辦法》出臺後,應當抓緊制定相關監管措施,使外資進入後能真正投資境內中小企業的股權,而不會成為熱錢流入的一個重要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