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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趙謹)昨天,銀監會下發《通知》要求,銀行代銷保險過程中,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銷售;今年年底前,銀行必須清退保險公司派駐其網點的銷售人員,每家網點合作的保險公司原則上不得超過3家,超出部分需向當地監管部門提出申請並做原因闡述。
保險和儲蓄不得混淆銷售
銀監會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指出,銀行應對客戶詳細地如實提示保險産品的特點和風險,不得將保險産品與儲蓄産品等其他産品混淆銷售,不得做簡單類比,不得誇大保險産品收益;商業銀行在代銷保險過程中,不得以中獎、抽獎、回扣或者送實物、保險等方式進行誤導銷售。
據悉,今年6月,銀監會已聯合保監會做過調研,個別地方銀保渠道銷售佔當地保險銷售比重已達40%甚至更高,但在銷售過程中,亦出現保險産品與儲蓄産品混淆銷售、誇大保險産品收益等現象,消費者權益受損。
險企人員不得派駐銀行
另外,《通知》中還要求,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但可對銀行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據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透露,銀保渠道是目前保險銷售的第一大渠道。一般根據銷售保險産品的期限不同,保險公司給予銀行的提成不一樣。“一般繳費期短的給銀行的渠道提成大概在2%-3%,而二十年期的這樣保單給銀行的提成能達到10%以上”。
對此,銀監會相關人士表示,銀行代理保險公司産品,要嚴格收取手續費,嚴格入賬,銀行工作人員不得收取手續費以外的任何費用,否則將嚴肅處理。
對於銀監會的整頓措施,上週末,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在出席某論壇時亦表示,保監會準備跟銀監會合作,洽談出臺一個關於銀保合作規範的一個指引,共同整頓治理銀保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