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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佈《關於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廣東省深圳市按內地與香港個人所得稅稅負差額,對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給予補貼,該補貼免徵個人所得稅。
許維鈺是深圳前海某會計師事務所的澳籍高管。他告訴記者,由於內地的個稅稅率比港澳地區高導致不少高端人才選擇留在境外,而新政策的實施將有助於吸引境外專業人才。
深圳前海普華永道創智中心總監 許維鈺:對我們的人才流動是非常有利的,因為他們就不用再擔心內地跟香港一個比較高的稅負差,他們更願意留在大灣區工作。
境外(含港澳臺)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是如何認定的。對此,有關負責人稱,目前國際上和我國對於人才並無統一適用的判定標準。為了更好地滿足大灣區的實際需要,《通知》規定,在大灣區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認定和補貼辦法,按照廣東省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順豐集團稅務高級專員 謝心靈:我們公司享受到人才補貼的大概有30多個人,享受的稅收優惠就是超過15%的個人所得稅的部分會有一個返還,新政策出臺也會讓這部分的返還會更徹底。
根據《通知》,這一優惠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執行,適用範圍包括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和肇慶市等大灣區珠三角九市。
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副局長 楊龍:這個政策原來在深圳前海已經實施了,這次擴大到整個灣區,應該説有利於整個灣區的人才的流動和融通,有利於促進灣區的整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