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央視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方案》。
《方案》明確,選擇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和瀋陽、大連、廈門、廣州、深圳、成都、西安11個城市,從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對應的通用名藥品中遴選試點品種,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和使用試點。主要措施是:帶量採購,以量換價。招採合一,保證使用。確保質量,保障供應。保證回款,降低交易成本。嚴查醫療機構不按時結算藥款問題。醫保基金在總額預算的基礎上,按不低於採購金額的30%提前預付給醫療機構。有條件的城市可試點醫保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