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福建:保護知識産權頻打“組合拳”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4日 19:21   來源:《檢察日報》

 《檢察日報》2011年2月17日電  本報訊(記者張仁平)向工商部門發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檢察意見書兩天后,一份要求公安機關説明不立案理由的通知書,再次從福建省莆田市城廂區檢察院發出,這使得一起金額達100多萬元的侵犯某馳名商標案在日前被立案偵查。
 
 這是城廂區檢察院在開展“兩法”銜接監督中發現並糾正的一起該移送未移送、該立案不立案的刑事案件。從2010年10月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開始至2010年12月,福建省檢察機關共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有案不送、有案不移、有罪不究和以罰代刑案件4件,監督公安機關立案偵查14件14人,向自偵部門移送涉嫌職務犯罪線索報請立案偵查1件1人;批捕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案件35件79人,起訴55件88人,追捕追訴10人;對兩起重大案件進行掛牌督辦。

 在專項行動中,石獅市檢察院分管領導先後帶隊走訪全市行政執法單位、鄉鎮企業,建議工商局等部門對全市服裝市場進行“地毯式”檢查。檢查中,該市工商局和公安機關快速出擊,當場查獲一起涉嫌侵犯某馳名商標服裝11430件、案值200余萬元的案件。石獅市檢察院第一時間獲此通報後,與工商、公安部門密切協作配合,檢察幹警提前介入了解案情,提出收集、固定證據的具體意見。2010年12月31日,該案移送公安機關後第7天立案,17天偵查終結,2011年1月24日,石獅市檢察院在受理提請逮捕該案的當日就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作出批捕決定。

主辦: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承辦:中國網絡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