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新疆公安機關"亮劍"行動保民生共破獲案件33起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4日 15:44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2011年1月29日電 記者從自治區公安廳新聞辦獲悉:截至1月30日,全區公安機關在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偽劣商品犯罪“亮劍”專項行動中,共破獲案件33起(其中案值100萬元以上的大要案件7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2名,搗毀制、售假犯罪窩點4個,打掉批發、銷售侵權偽劣商品犯罪團夥1個,繳獲假食品、假煙、假酒、假煙花爆竹、假冒偽劣燃氣灶、電磁爐、假農藥、假化肥、假種子等,涉案總金額達2200萬元。

 “亮劍”專項行動是新疆公安機關自2010年10月起開展的。春節前夕,各級公安機關加大對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努力凈化節日消費市場。1月2日至8日,烏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在烏市破獲一起銷售偽劣産品案,查獲假冒中華、蘇煙、芙蓉王等品牌的香煙共計1.18萬條,涉案金額117.24萬元;1月4日至7日,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經偵科在烏市破獲一起非法經營假煙案,連續端掉4個假煙藏匿窩點,查獲各類品牌假煙5045條,涉案金額170余萬元;1月13日,沙灣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在烏市破獲一起假冒註冊商標案,繳獲假散裝洗衣粉150.5噸、“雕牌”小包裝洗衣粉40萬袋、外包裝袋2萬份、分裝機、封口機等設備3套,涉案金額185余萬元;1月18日,和靜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在烏市查獲9個制假酒窩點,繳獲假冒茅臺、五糧液等高檔酒共計6000余瓶,涉案金額600余萬元,這是新疆“亮劍”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件。

 春節將至,公安廳經偵總隊提醒各族群眾要增強消費權益保護意識,謹防上當受騙,發現制假、售假線索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