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新聞社》:淘寶上賣假貨 店主被批捕

發佈時間:2011年07月03日 20:48 來源:中國新聞社

 中國新聞社2011年6月3日電店主注意了,明知是假貨仍然銷售達5萬元以上就觸犯刑法。湖南人謝某喜在淘寶上開了家網店,賣假冒“ochirly”的女裝品牌金額達60多萬元,獲利4萬多元。近日,謝某喜以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被東莞市第二市區人民檢察院批捕。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查中。

 2009年2月,湖南人謝某喜在淘寶網上註冊經營一家名為“整點整分”的網店,並投資31萬元從東莞市虎門鎮一倉庫購進假冒“ochirly”商標服裝,放在網點上銷售。因人手不夠,謝某喜還專門雇傭了唐某華、何某銷售,每人每月工資1500元。

 去年12月21日,東莞市公安局大嶺山分局接到“ochirly”商標權利人赫基國際(香港)投資有限公司的委託人田某報案,隨即立案偵查。在謝某喜銷售服裝地大嶺山鎮某村現場繳獲假冒“ochirly”商標的服裝4324件,價值367696元。經查,截至2010年12月21日,謝某喜在網上銷售假冒“ochirly”商標的服裝金額達678621 .38元,銷售利潤為40717元。

 今年3月31日,公安機關抓獲謝某喜時,現場繳獲假冒“ochirly”商標的服裝20件。以上繳獲的4344件服裝,經“ochirly”商標權利人鑒定為假冒産品。

 據悉,“ochirly”品牌來自意大利,中文名稱為“歐時力”,以銷售中高檔女裝為主,自1999年進入國內市場以來迅速發展壯大,目前已擁有900多家連鎖店,遍佈各大中城市的大型百貨店。

 相關鏈結

 銷售假冒

 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記者 衛學軍 通訊員 王曉平 葉碧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