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江西省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0]50號)文件精神,省政府決定從2010年11月至2011年3月,在全省集中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專項行動的目標和重點
通過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嚴肅查處一批省內重點關注的侵犯知識産權大案要案,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形成打擊侵犯知識産權行為的高壓態勢;增強企業誠信守法意識,提高消費者識假辯假能力,形成自覺抵制假冒偽劣商品、重視知識産權保護的社會氛圍,營造知識産權保護的良好環境;加強執法協作,提升執法效能,加大執法力度,充分發揮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的作用,全面提高我省各地、各部門保護知識産權和規範市場秩序的水平。
開展專項行動要堅持整體推進、突出重點、打防結合、務求實效。以保護著作權、商標權以及專利權和植物新品種保護權等為重點內容,以産品製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高發地為重點整治地區,以新聞出版業、文化娛樂業、高新技術産業、農業為重點整治領域,以圖書、音像、軟體、大宗出口商品、汽車配件、手機、藥品、種子等為重點查處産品,遏制規模性侵犯知識産權行為,大力凈化市場環境。
二、專項行動的任務和分工
(一)加大生産源頭治理力度。
新聞出版(版權)、公安、工商、質監、檢驗檢疫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印刷複製各類出版物、印刷品、光盤、計算機軟體及包裝裝潢、商標標識標簽企業的監管,嚴厲查處非法印刷複製和非法加印、出售標識標簽等印刷品的行為,情節嚴重的吊銷印刷經營許可證。取締無證照經營地下印刷複製窩點。工業和信息化、新聞出版(版權)、商務部門要加大對新出廠計算機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體的監督力度。質監、檢驗檢疫、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加強産品質量監管,嚴格審查生産企業資質,堅決取締無證生産,依法查處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標誌名稱和專用標誌的行為,依法查處偽造或冒用廠名、廠址、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行為。農業部門要強化從種子生産源頭治理侵權假冒行為,針對水稻等重點品種,加強品種真實性鑒定,重點打擊無證和“套牌”生産、銷售授權品種的行為。依法查處濫用、冒用、偽造農産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産品名稱、專用標誌的行為。
(二)加強市場監督管理。
工商部門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倣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等行為;嚴厲查處侵犯註冊商標和地理標誌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制止惡意商標搶注行為;加強市場監管,明確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及經營管理者責任,加強監督和檢查。新聞出版(版權)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版權執法專項行動,加強對圖書、軟體、音像製品的市場巡查,嚴厲打擊侵權盜版行為。知識産權部門要加大對專利領域反復、群體、惡意侵權及假冒專利行為的打擊力度。商務部門要加強商貿流通企業的管理和規範,要求企業加強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權商品進入流通領域。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管,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嚴肅查處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制售假冒偽劣藥品、擾亂藥品生産經營秩序行為的打擊力度。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要為專項行動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積極配合有關執法部門開展市場檢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