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上海市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加大知識産權保護力度,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國務院決定,從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在全國集中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0〕50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和重點
通過開展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在本市嚴肅查處一批國內外重點關注的侵犯知識産權大案要案,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形成打擊侵犯知識産權行為的高壓態勢;增強企業誠信守法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消費者識假辨假能力,形成自覺抵制假冒偽劣商品、重視知識産權保護、崇尚創新、遵紀守法的社會氛圍,營造知識産權保護的良好環境;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執法協作,提升執法效能,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充分發揮知識産權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的作用,全面提高保護知識産權和規範市場秩序的水平;形成以企業自我保護為主體、行政和司法保護相結合、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監督的知識産權保護體系,構建保護知識産權長效監管機制,力爭使上海成為全國知識産權保護最好、打擊侵權行為最有力的地區之一。
專項行動要堅持集中整治與日常規範相結合,整改與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相結合,經營者自律和加強檢查督促相結合。堅持整體推進、突出重點、打防結合、務求實效。以保護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和植物新品種權等為重點內容,以産品製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案件高發地為重點整治地區,以新聞出版業、文化娛樂業、高新技術産業為重點整治領域,以圖書、音像、軟體、大宗出口商品、汽車配件、建材裝潢、手機、藥品、種子、服裝、箱包、家用電器等為重點查處産品,遏制規模性侵犯知識産權行為,大力凈化市場環境。
二、主要任務和分工
(一)加大重點生産領域源頭治理力度。
新聞出版(版權)、公安、工商、質檢、文化執法等部門要加強對印刷複製各類出版物、印刷品、光盤、計算機軟體及包裝裝潢、商標標識標簽企業的源頭監管,嚴厲查處非法印刷複製和非法加印、出售標識標簽等行為,情節嚴重的吊銷印刷經營許可證。嚴厲打擊和取締無證照經營地下印刷複製窩點,剷除盜版出版物和假冒偽劣包裝産品製作源頭。新聞出版(版權)、商務、經濟信息化等部門要加大對新出廠計算機預裝正版操作系統軟體的監管力度。質檢、經濟信息化部門要嚴格審查生産企業資質,取締無證生産,依法查處以假充真、冒用地理標誌名稱和專用標誌的行為,依法查處偽造或冒用廠名、廠址、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行為。農業部門要從種子生産源頭強化治理侵權假冒的行為,加強玉米、水稻等重點種子品種真實性鑒定,重點打擊無證和“套牌”生産、銷售授權品種的行為。依法查處濫用、冒用、偽造農産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産品名稱、專用標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