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任務分工的通知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任務分工的通知

    國辦發〔2008〕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以下簡稱《綱要》)已于2008年6月由國務院印發。全面實施《綱要》,對於提高我國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以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地區、各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狠抓落實,確保完成《綱要》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為推進《綱要》實施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將《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任務分工》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務院辦公廳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任務分工

    為推進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工作,根據國家知識産權戰略實施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及其他相關部門職責,現對《國家知識産權戰略綱要》確定的各項任務作如下分工:

    一、關於戰略重點   

    (一)完善知識産權制度。

    1.及時修訂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知識産權專門法律及有關法規。適時做好遺傳資源、傳統知識、民間文藝和地理標誌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反不正當競爭、對外貿易、科技、國防等方面法律法規中有關知識産權的規定。(法制辦會同相關部門負責)  

    2.加強司法保護體系和行政執法體系建設,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産權的主導作用,提高執法效率和水平,強化公共服務。(知識産權局、公安部、文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版權局、高法院、高檢院負責)

    3.深化知識産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形成權責一致、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執行順暢、監督有力的知識産權行政管理體制。(中央編辦&&)

    4.加強産業政策、區域政策、科技政策、貿易政策與知識産權政策的銜接。制定適合相關産業發展的知識産權政策,促進産業結構的調整與優化。(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各自領域工作)

    5.針對不同地區發展特點,完善知識産權扶持政策,培育地區特色經濟,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知識産權局&&)  

    6.建立重大科技項目的知識産權工作機制,以知識産權的獲取和保護為重點開展全程跟蹤服務。(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知識産權局負責)  

    7.健全與對外貿易有關的知識産權政策,建立和完善對外貿易領域知識産權管理體制、預警應急機制、海外維權機制和爭端解決機制。(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版權局、知識産權局負責)   

    8.加強文化、教育、科研、衛生等政策與知識産權政策的協調銜接,保障公眾在文化、教育、科研、衛生等活動中依法合理使用創新成果和信息的權利,促進創新成果合理分享;保障國家應對公共危機的能力。(文化部、教育部、科技部、衛生部會同相關部門負責各自領域工作)

主辦: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承辦:中國網絡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