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曝光10起違法廣告 多為醫療藥品保健品

2011年07月07日 11:11 來源: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6月16日電 (記者 劉長忠) 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6日曝光10起違法廣告,並將依法查處。

  國家工商總局對2011年第一季度中國部分電視、報紙、廣播媒體發佈的藥品、醫療、保健食品、化粧品及美容服務類廣告進行了監測抽查,發現部分嚴重違法:

  ——鴻茅藥酒藥品廣告。發佈媒體:河南開封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等7家電視頻道。

  ——北京降壓O號復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藥品廣告,屬於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發佈媒體:江西九江電視臺一套等5家電視頻道。

  ——厚德蜂膠軟膠囊保健食品廣告。發佈媒體:大連電視臺一套等6家電視頻道。

  ——北京東方建都醫院醫療廣告。發佈媒體:甘肅衛視等4家衛視。

  ——北京肝病治療康復中心醫療廣告。發佈媒體:福建東南衛視等3家衛視。

  ——國研前列方食品廣告。發佈媒體:半島晨報(大連)等4家報紙。

  ——壽瑞祥全松茶食品廣告,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與藥品混淆的用語,宣傳食品的治療作用。發佈媒體:半島都市報(青島)等4家報紙。

  ——中國中醫疑難病研究中心、中醫藥研究院醫療廣告,均以健康資訊欄目形式變相發佈醫療廣告,宣傳診療技術。發佈媒體:北京晚報等2家報紙。

  ——碧瑩靈芝片藥品廣告,使用專家、患者名義和形象證明療效,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誤導消費者。發佈媒體:蘭州晨報等3家報紙。

  ——桂靈丹藥品廣告,屬於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的處方藥廣告,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誤導消費者。發佈媒體:貴陽晚報等3家報紙。

  國家工商總局表示,將依法查處上述嚴重違法廣告。同時,加強跟蹤監測和日常檢查,及時發現並依法查處其他媒體發佈的嚴重違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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