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藏“貓膩” 當心六大陷阱
2011年06月17日 17:04 來源:中國市場秩序網
車險費率市場化以來,各家産險公司為了爭奪客戶,陸續推出個性化車險,有的採用了一些“特殊”手段,使得本應“保險”的車險市場陷阱較多。記者收集了以下六大陷阱,以作警示。
陷阱一:保單以假亂真。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單和發票乍看起來,與正規保險公司無異。因此,在拿到保險單證時要認真核對,看看單證第三聯是否採用了白色無碳複寫紙印製,並加印淺褐色防偽底紋,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製”字樣,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 省(市、自治區)銷售”字樣。如果沒有,應拒絕簽字。
陷阱二:誤導車主投保。乘客險、玻璃破碎險、車輛損失險事關車主切身利益,車主願意購買,但新車的自燃險、私家車的貨物險、營運停駛損失險則可以不買。但有的車險代理人要麼不給車主解釋清楚,要麼誤導車主入保,使一些沒有經驗的車主買了不該買或可以不買的保險。
陷阱三:自己定損修車。有些表面上是保險公司的車險定損員,暗地裏卻是汽車修理廠的老闆,自己定損自己修,這是目前市場中一些定損員的生財之道。據了解,保險主管部門明確規定,不允許強制性指定事故車輛維修點。
陷阱四:代理人員“扣單”。投保時要選擇國家批准的保險公司所屬機構投保,而不能隨便找一家保險代理機構投保。一些保險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單後,並不直接交給保險公司,而是“伺機而動”。如果車主不出險,保費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車主出了險,輕險自己掏錢賠付了事;大險則想方設法騙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五:強行搭售險種。在目前的車險種類中,“第三者責任險”是車主必須買的,車損險和防盜險等險種是可供選擇的險種,但在很多汽車交易市場把責任險、防盜險和車損險捆綁起來作為基本險銷售。
陷阱六:誘導超額投保或重復投保。一些汽車經銷商會誘導車主超額投保或重復投保以多賺代理費。其實,保險公司賠多少完全根據汽車出險的實際情況而定,並不會因為保得多就賠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