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證券投資服務欺詐

2011年06月17日 16:48 來源:中國市場秩序網

  目前,在網上流傳著五花八門證券服務欺詐,各種類型的證券服務公司通過開設網站、網店、博客、論壇,QQ群等方式,發展會員、客戶,有償為其提供投資諮詢業務。另外,還有一些非法證券公司打著合法券商的旗號,在互聯網上兜售研究報告、薦股建議炒股軟體等進行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活動。

  對於各種紛繁網絡信息,投資者應該如何選擇證券服務公司?一旦發現證券公司出現欺詐問題應該如何應對呢?

  如何識別“諮詢公司”資質

  第一,投資人自己應先核實相關機構有沒有證券投資諮詢資格,再考慮投資行為。

  第二,如果沒有資格,可將繳費收據和匯款賬號等線索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或報案。

  第三,如果確實受到侵害,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遇到諮詢欺詐,收集證據早投訴

  根據《證券法》第69條、第171條、第173條規定了上市公司及其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投資諮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服務機構的民事賠償責任。第232條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産不足以支付時,優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投資者發現受到欺詐後,建議您保管好相關的證據,立即向中國證監會信訪辦公室舉報。

  另外,投資人應當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要一味的盲目聽信證券諮詢,要不斷的增強自身的證券知識。在參與證券投資活動時,應尋求有資格的、正規的投資諮詢渠道,保持清醒的頭腦,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


 

主辦: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承辦:中國網絡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