謹防證券投資服務欺詐
2011年06月17日 16:48 來源:中國市場秩序網
目前,在網上流傳著五花八門證券服務欺詐,各種類型的證券服務公司通過開設網站、網店、博客、論壇,QQ群等方式,發展會員、客戶,有償為其提供投資諮詢業務。另外,還有一些非法證券公司打著合法券商的旗號,在互聯網上兜售研究報告、薦股建議炒股軟體等進行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活動。
對於各種紛繁網絡信息,投資者應該如何選擇證券服務公司?一旦發現證券公司出現欺詐問題應該如何應對呢?
如何識別“諮詢公司”資質
第一,投資人自己應先核實相關機構有沒有證券投資諮詢資格,再考慮投資行為。
第二,如果沒有資格,可將繳費收據和匯款賬號等線索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或報案。
第三,如果確實受到侵害,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遇到諮詢欺詐,收集證據早投訴
根據《證券法》第69條、第171條、第173條規定了上市公司及其有關高級管理人員、投資諮詢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證券服務機構的民事賠償責任。第232條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産不足以支付時,優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投資者發現受到欺詐後,建議您保管好相關的證據,立即向中國證監會信訪辦公室舉報。
另外,投資人應當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要一味的盲目聽信證券諮詢,要不斷的增強自身的證券知識。在參與證券投資活動時,應尋求有資格的、正規的投資諮詢渠道,保持清醒的頭腦,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