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買下鄉家電注意:申領補貼無須到財政所
2011年06月17日 10:23 來源:中國市場秩序網
海口5月11日訊(記者王燦)瓊海市長坡鎮伍園村委會的林女士打進本報熱線稱自己在DC城買了一台下鄉筆記本電腦,7日,朋友代她到長坡鎮財政所申領補貼被拒絕。長坡鎮財政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5月份起,該財政所就不再受理農民申請補貼了。
省財政廳企業負責人對此解釋説,根據《家電下鄉操作細則》,海南是16個簡化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的試點省市之一,購買下鄉家電的農民,將相關材料報給銷售網點即可。
該負責人説,申領補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購買産品發票、購買人戶口簿(戶主)、購買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住址、聯絡方式、産品標識卡號、儲蓄存摺銀行賬號(有糧食直補專用存摺的應當用糧食直補賬號)等。存摺賬號姓名與購買人或戶主姓名應當一致。
《細則》要求,銷售網點必須在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産品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資料提交指定的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確認完畢,並將補貼金撥付到農民的賬戶。(新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