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買下鄉家電注意:申領補貼無須到財政所

2011年06月17日 10:23 來源:中國市場秩序網

 

  海口5月11日訊(記者王燦)瓊海市長坡鎮伍園村委會的林女士打進本報熱線稱自己在DC城買了一台下鄉筆記本電腦,7日,朋友代她到長坡鎮財政所申領補貼被拒絕。長坡鎮財政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從5月份起,該財政所就不再受理農民申請補貼了。

  省財政廳企業負責人對此解釋説,根據《家電下鄉操作細則》,海南是16個簡化家電下鄉補貼審核兌付程序的試點省市之一,購買下鄉家電的農民,將相關材料報給銷售網點即可。

  該負責人説,申領補貼,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購買産品發票、購買人戶口簿(戶主)、購買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住址、聯絡方式、産品標識卡號、儲蓄存摺銀行賬號(有糧食直補專用存摺的應當用糧食直補賬號)等。存摺賬號姓名與購買人或戶主姓名應當一致。

  《細則》要求,銷售網點必須在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産品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資料提交指定的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確認完畢,並將補貼金撥付到農民的賬戶。(新民網)

 

主辦: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産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承辦:中國網絡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