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法院系統積極主動不松弦,對打擊毒品犯罪保持高壓態勢,“6 26”國際禁毒日前夕已嚴懲一批毒品罪犯,為打擊邊境、民族地區毒品犯罪,起到明顯的震懾作用。
6月22日,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對兩起毒品犯罪案件作出終審,裁定駁回被告萬彩香上訴,以犯運輸毒品罪判處萬彩香死刑,李志北死刑緩期2年執行;駁回被告曾照玲上訴,以犯運輸毒品罪改判無期徒刑為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被告曾照玲與他人共同出資10.7萬元,通過越南人“阿永”購買了一塊重334.09克的毒品海洛因,在由龍州縣包乘出租車回南寧時,被公安人員查獲。被告萬彩香、李志北以27.5萬元販賣840.8克毒品海洛因時,被公安人員人贓俱獲。
因地處邊境地區及中國西南、華南結合部的特殊地理位置,廣西成為國內外毒品犯罪分子過境通道和中轉站及入境滲透地。自治區高院對此高度重視,將毒品犯罪打擊工作列為打擊刑事犯罪的重中之重來抓。要求全區法院對毒品犯罪刑事案件,應快審快結,大張聲勢,形成威懾。今年1-6月,全區法院共審結毒品案件730件。僅“6.26”前夕,全區法院就集中優勢兵力,對123件毒品案件共156人進行審判,形成高壓態勢。
在嚴打毒品犯罪不動搖的基礎上,自治區高院還要求全區各級法院要結合當地實際,深入社區、城鄉、圩場開展禁毒宣傳工作。南寧市青秀區法院、興寧區法院,柳州市柳南區法院等,開展了禁毒宣傳進社區活動。那坡縣法院、憑祥市法院等,開展了禁毒宣傳到邊民活動。(記者楊青生 通訊員費文彬)
責編: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