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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北海等地頻發傳銷案:傳銷打出“金融試點”幌子

 

CCTV.com  2009年06月24日 17:2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日報  

  6月22日晚9時許,廣西北海市工商局執法人員與邊防武警敲開興海小區一棟住宅樓6樓一個房間的房門。看到執法人員,房間內十幾個人十分慌張。執法人員現場查獲了不少宣傳“純資本運作”的材料。又是一個傳銷窩點!

  傳銷借上“北部灣開發”東風

  為什麼成千上萬的人到廣西搞傳銷?記者了解到,這有歷史的原因。上世紀90年代後期,廣東等地嚴厲打擊非法傳銷,有不少傳銷分子跑到廣西。由於廣西氣候宜人,空置房不少,許多傳銷分子就在此安營紮寨。

  另一方面,騙術花樣翻新,是許多人上當的重要原因。新的傳銷騙術相當驚人,他們緊跟“國家大政方針”走,紛紛打著“參與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支持北部灣經濟區建設”、“搞金融試點”、“擴大內需、應對金融危機挑戰”等旗號,披上了極具欺騙性的外衣。

  一些被騙到南寧、北海等地的人員告訴記者,他們被告知:這是“中央支持”的“以政府為背景的民間資本運作項目”;“為加快北部灣開發,國家允許北部灣開展金融試點,啟動民間投資,以更好應對金融危機,並以高額提成鼓動大家積極參與”。

  傳銷活動“知識化”、“職業化”

  南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政委李華斌認為,傳銷案件頻發與傳銷犯罪的“高層次”、“知識化”和“職業化”有關。她告訴記者,傳銷分子中不乏高智商、高學歷和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員。他們見識較廣,文化程度較高,所策劃的傳銷活動更具欺騙性。

  據了解,“北海億元傳銷大案”的95名被告人中,就有博士、碩士各2名,26人為大學本科文化,還有一些離退休的廳處級幹部。

  取證困難、立法滯後影響根除傳銷

  執法人員介紹,傳銷上、下線之間,多以信賴關係收取錢物,不開具收款憑證,執法部門在調查取證中經常出現證據鏈條中斷,案件難以順利偵結。

  南寧市公安局經偵支隊隊長林海波認為,目前的法律法規,跟不上現實打擊的需要。

  以今年3月南寧市公安局打掉的鄭志鴻涉嫌傳銷犯罪團夥為例,該團夥的“純資本運作”模式採取三代出局制:加入的成員“投資”11800元申購入股,之後需發展3名下線,每發展一個下線可獲得1380元的介紹費。當下線排滿第三代(27人)時,即可出局,出局時能獲得178940元的非法利益。出局後又可重新加入,循環往復。這樣就難以界定誰是應受法律打擊的“核心人員”。

  根據傳銷發展新動向,一些專家建議,對“組織領導傳銷者”的認定不應僅限于核心人員,還應包括起主要作用的其他人員,如授課人員、財會人員等。

  新聞背景

  2008年,廣西各級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傳銷犯罪案件567起。今年1至5月,廣西工商部門立案查處傳銷案件93件。

  從5月10日至8月10日,廣西區工商局與公安廳在全區聯合開展夏季嚴打傳銷行動。目前,行動正在進行中。(記者 龐革平)

責編:楊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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