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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我和一名攝像來到北京市門頭溝區,當地法院告訴我們一家房地産公司,拖欠材料工程款被起訴,經過法院多次下發傳票,都被這家房地産公司送交回來,法院下達強制執行任務,準備三天后對該房地産公司進行查封,當時我主動和執行官溝通,想通過媒體的力量先對該房地産公司進行訪問。執行官答應了我們的請求。
次日,我和攝像來到該房地産公司,當我們要進入辦公區時,兩名保安把我們攔到了門口。我告訴他,我們是記者想對公司的負責人進行採訪,其中一名保安走進了保安室,拿起了電話。當時我們聽不清他説什麼,但是那個保安頻頻點頭,過了一會那個保安走了出來,問我們是哪家媒體的,我告訴他,我們是中央電視臺的,保安遲疑了一下。讓我們去會客廳等待,過了5分鐘。公司的一名經理接待了我們。我們向經理表明來意,並且告訴他,我們在配合當地法院的執行工作,想通過這個渠道來完成這個案子。但是這位經理好像不能做主,我們交談了半小時左右,一個四十左右歲的男子進入會客廳。經理馬上迎上去向我們介紹這位是他們的董事長,房地産公司的負責人。這位負責人,可能聽説我們央視記者來了,他特意趕來。我詳細的和這位負責人講述了這件事的厲害關係。負責人可能有點畏怯輿論和媒體的力量。他答應我們,下午去法院調解,並且答應償還部分欠款,其餘欠款房地産公司、法院和申述人三方協調。
通過此次採訪,我認為記者的力量充分發揮能夠起到和諧催化劑的作用。
責編: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