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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作為一名《經濟與法》的記者,我隨同徐州市鼓樓區法院執行局的幾位執行法官對著一幅全國地圖愁眉緊鎖,我們所要做的工作就是要在沒有任何線索的情況下,在全國的範圍內找一台挖掘機。而被執行人的消失,給我們帶來更大的困難。我們從頭分析找到當時給被執行人提供擔保貸款的這個人,是鼓樓區某小學的一名工作人員。我和執行法官立即趕往擔保人所在單位。而擔保人表示並不了解被執行人的貸款金額,執行人員現在要面對的就是要在全國的範圍內找貸款購買的一台挖掘機。挖掘機本身是工程機械,可以跟著工程隊全國流動。怎麼找到這臺挖掘機。就在這時,我們從挖掘機的銷售方得到了一個讓他們興奮不已的消息,程張龍購買的那臺挖掘機上,安裝了GPS衛星定位系統。如果這台機器還在使用,通過衛星定位可以找到它的精確位置,誤差不超過50米。我們立刻驅車趕往一家提供衛星定位服務的公司。 然而,搜尋的結果卻讓我們感到失望,那家服務公司並沒有監測到那臺挖掘機發出的信號。
2006年11月20日,GPS公司告訴我們那臺挖掘機的信號出現,我跟隨執行法官驅車趕往河北省張家口市懷安縣。在衛星定位的同步指引下,我們逐漸接近信號發出的所在地。在距離信號發出地八公里的地方,遇到了一個轉盤路口。為了準確定位,我們再次與那家衛星服務公司取得了聯絡,我們得到準確位置的信息後,來到了施工現場時卻出現了意外,一個工人以上廁所為藉口突然向山裏奔去,並且用手機與礦主進行了聯絡,執行人員開始緊急追趕。過了10分鐘,20多名工人聚集起來不配合執行官工作,通過聯絡礦主,發揮媒體的作用,我們真實的記錄了現場,當地公安機關得知記者被圍困也立即到達了現場,在我們的鏡頭下,工人們和幾名執行法官沒有發生任何衝突。 順利的完成了執行任務,2006年11月25日,在行進了一天一夜之後,執行法官將挖掘機成功運回鼓樓區法院。
責編: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