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不但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産損失,其慘烈的災情也會讓經歷和目睹的人群心理受到嚴重創傷。專家提出,震後的醫療救援應包括對心理受災人群的心理危機干預,及時控制和減緩災難的心理社會影響,促進災後心理健康重建,保障公眾心理健康。
山東省衛生監督所的有關專家分析認為,本次地震災難的心理受災人群大致分為五級人群:
第一級人群為直接捲入地震災難的人員,死難者家屬及傷員;
第二級人群是與第一級人群有密切聯絡的個人和家屬,可能有嚴重的悲哀和內疚反應,需要緩解繼發的應激反應。另外還有現場救護人員(消防、武警官兵、120救護人員、其他救護人員),以及地震災難倖存者。專家認為,這一人群為高危人群,是干預工作的重點,如不進行心理干預,其中部分人員可能發生長期、嚴重的心理障礙。
心理危機干預的第三級人群是從事救援或搜尋的非現場工作人員、幫助進行地震災難後重建或康復工作的人員或志願者。
第四級人群是向受災者提供物資與援助的災區以外的社區成員,以及對災難可能負有一定責任的組織。
第五級人群是在臨近災難場景時心理失控的個體,這類人群易感性高,可能表現心理病態的徵象。
專家建議,目前的重點干預目標應從第一級人群開始,一般性干預宣傳廣泛覆蓋五級人群。採取評估、干預、教育、宣傳相結合的辦法,提供災難心理救援服務;儘量進行災難社會心理監測和預報,為救援組織者提供處理緊急群體心理事件的預警及解決方法;促進形成災後社區心理社會干預支持網絡。
責編:李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