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衝擊階段的災後心理干預
時間:災難發生後的最初幾天特點:此時,人們的境遇將發生急劇而慘烈的變化。
受災地區的民眾,將運用他們已有的知識,開展第一現場的自救。之後,當傷者救治、避難所搭建、食品、飲水等問題得到初步解決後,災難帶來的精神衛生問題開始顯現。這些問題,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因為它們通常會持續到軀體創傷痊癒之後的一段時間。
心理干預的地點:心理方面的干預活動,可在受災地區的臨時避難所、民眾聚集地以及受災者家中進行。
目的:在災難之後的急性期,為受災者提供情緒、情感支持。
內容:
1)幫助他們正確表達和理解災難所帶來的:應激、睡眠障礙、思維困難以及悲傷反應。
2)幫助他們儘快恢復到穩定平和的狀態,保持良好的社會功能。
3)告訴民眾,在災難後出現各種反應和行為的變化是正常的。
目標:
a)恢復受災者的生存能力;
b)幫助受災者適應災後新的環境;
c)幫助受災者積極配合政府緊急時期的工作部署。
干預的方法的差異性:
在心理干預的方法學上,由於各個專業人員所運用的理論不同,在具體的心理干預中的方式方法也會不盡相同。由於年齡、性別、文化背景的差異,導致在不同文化背景、不同傳統、不同信仰地區的兒童、成人和老人的災後反應不同,要成功地進行災後心理干預,應採形式多樣、積極有效的心理干預措施。心理救助的方法:
1.家庭心理救助
當家庭中有人在災難中遇難時,其他家庭成員則可能成為災後出現心理問題的高危人群。因此,他們急需精神衛生防治機構的幫助。
停屍間、公共掩埋地(遇難者遺體可能會被集中焚燬以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可能是最需要精神衛生工作者提供心理干預的地方。同時,在進行心理干預時,加強與各方面人士的通力合作。
2.避難所的心理干預
1) 心理干預程序的制定與避難所裏倖存者的具體情況息息相關;
2) 對避難所的環境進行評估,以判斷這種環境如何影響受災者解決問題的能力和適應避難所環境的能力;
3) 要注意協調受災人群中需要進行心理干預的人員和能提供心理幫助的專業人員之間的數量和比例;
4) 把自己融入到救援隊伍中,使自己成為一名真正被人們認可的救援人員;
5) 對人們的反應和感受和他們的具體情況進行記錄整理,並對他們所遭受的應激進行初步診斷和評估;
6) 逐漸運用情感支持、移情、對否定與扭曲等心理防禦方式的理解和接受等干預技巧進行規範的災後心理干預;
7) 加強對受災群眾的物質救援;
8) 隨著災民們的住所變化,要隨同他們一道進入他們的住所繼續進行援助活動;
9) 同處理傷者或焚燒死者的醫療急救人員進行協作、宣教和磋商,共同開展受災群眾的心理干預工作,這樣有助於受災者的早日康復;
10) 判斷受災者是否需要進行長期、專業的心理輔導。
(作者:馬曉麗 來源:健康863心理網,健康863心理網獨家資訊,轉載請註明出處)
責編:劉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