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國開行在浙江著眼于在銀行和小企業之間搭建一個支持平臺,將二者有效地連接在一起。所謂小企業成長貸款模式就是以擔保體系為平臺,整合政府、擔保公司及銀行三者資源優勢,通過市場化運作,對成長型小企業提供200萬元以下小額信貸支持的信貸模式。
截至2008年9月末,國開行通過該模式累計向浙江小企業發放貸款40275萬元,單筆貸款金額最低50萬元,最高200萬元,戶均169.9萬元,無一逾期。通過該體系與國開行合作的擔保機構分佈于省內7地級市,已有237家小企業獲得了支持。
模式:
(一)設計相對週密的平臺融資流程。在浙江省中小企業局和國開行的共同組織下,由擔保協會出資成立浙江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有限公司,作為擔保體系合作平臺的指定借款人;平臺選定經營穩健、風險控制能力較強的擔保公司,為平臺篩選、初審及推薦小企業,擔保公司為其出具貸款擔保,借款企業與擔保公司辦理反擔保手續,報融資平臺公司;經平颱風險評估委員會民主審議後,由平臺公司批量向國開行申請,最終由國開行進行批量審批;審批完成後,貸款資金髮放給平臺公司,再由平臺公司選擇商業銀行作為代理行以委託貸款方式支持最終用款企業。
(二)構建完善的風險控制機制。在小企業成長貸款模式的創建過程中,國開行注重對風險的識別和管理,並從機制建設上做好風險防範,從源頭上控制小企業貸款的風險。其主要風險控制機制有:一是與指定借款人(平臺公司)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確保貸款資金到位後,即時通過合作的商業銀行將貸款轉貸給實際用款人。二是建立民主評議制度,由擔保協會和參與合作的擔保公司共同選派人員組成風險評估決策委員會,對小企業項目進行評審,通過民主評議的方法,保證決策過程的科學、公正。三是建立擔保公司共同監督機制,通過風險準備金的方式將參與合作的擔保公司捆綁在一起,使擔保公司起到共同監督的作用,防止個別擔保公司出現違約風險。四是額度控制,小企業成長貸款將單筆貸款控制在200萬元以下,同時還對擔保公司的信用等級進行評審,對擔保公司的在保餘額進行總額控制。
(三)構築多層次的還款保障。借款平臺作為統借統還主體,自身沒有經營業務,當實際用款人違約時,公司不可能墊款償還債務。針對此種情況,國開行在構築還款保障時,建立了四個層次的還款來源:一是企業信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提供第三方保證,同時小企業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二是政府信用,由中小企業局安排200萬元專項資金補充到風險準備金中;三是“抱團增信”機制,協會集中各擔保公司信用,共同設立風險準備金(目前有10家擔保公司,每家存入風險準備金100萬元);四是擔保保證金,每一筆貸款擔保公司都要在國開行指定賬戶中存入10%的保證金。
責編: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