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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爆發後,梁鴻志(福建省長樂縣人)在日本侵略者的策劃下,在上海淪陷區組織偽維持會。1938年,梁鴻志在日本人的直接操縱下,在南京成立所謂“中華民國維新政府”,管轄蘇、浙、皖三省的敵佔區和寧、滬兩個特別市,梁鴻志任偽“維新政府”行政院院長兼交通部部長。日軍顧問部與梁鴻志簽定的秘密協定明確規定:“維新政府”未經與顧問協議,不得施行其政務。行政院會議內容及決議案,均由顧問事先按日方意見定調。連偽政權這群漢奸的生活起居,也要受到日本顧問的監視。
梁偽政權成立後,訂立賣國條約,出賣華中資源,發行偽鈔,掠奪人民財産,對淪陷區人民犯下了纍纍罪行。最大的劣跡,就是在經濟上幫助日本侵略者對淪陷區人民進行掠奪,為其擴大侵略戰爭服務。首先,梁鴻志等漢奸以“政府”的名義,劫收了上海海關和中國政府在蘇、浙、皖地區的稅收機關。這些機關,名義上由偽政權管轄,實際上是日本侵略者的御用機關。其次,與日本侵略者簽訂了一系列出賣經濟利益的賣國協定。1938年11月初,在上海成立了“華中振興股份有限公司”,由日本著名資本家兒玉謙次任總裁。從此,華中地區的交通運輸、電力、通信、礦産、水産、煤氣等基本上為日本侵略者所控制。再次,開辦華興銀行,發行偽鈔,破壞中國金融。最後,為了向日本主子獻媚和自身的揮霍,公開實施“煙、賭、娼”三大毒化政策,喪心病狂地毒害同胞,榨取錢財。在偽政權統治下,淪陷區一片烏煙瘴氣,不知有多少人傾家蕩産,有多少家庭慘遭拆散,有多少良家婦女論入火坑。
1938年秋,梁鴻志與華北臨時政權頭目王克敏、王揖唐等在大連商討成立“中央政府”問題。早在同年7月,原名興亞會的漢奸組織改稱為“大民會”,總部由上海遷往南京,組織機構成委員長制。次年9月,梁鴻志與王克敏等南北漢奸頭目在南京舉行會議,又將大民會的委員長制改為總裁製。梁鴻志任大民會總裁,溫宗堯任副總裁,並聘請日本侵略者陸軍少將、駐北平特務機關長松室孝良為首席顧問。偽大民會在日本侵略者的監護下,成為日本帝國主義的侵華工具,進行大量投敵賣國的活動。
汪偽政權成立後,梁鴻志任汪偽政權有名無實的監察院院長,很不得“志”,變成一個“旁食者”。1944年11月,汪精衛病死後,梁鴻志改任立法院院長。
1945年日本投降後,梁鴻志躲在蘇州。同年10月2日,梁鴻志在蘇州被捕,隨即被解押上海,送到楚園裏作了“楚囚”。次年6月21日,梁鴻志以漢奸叛國罪被判處死刑。11月9日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被執行槍決,結束了其罪惡的一生。
責編:周笑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