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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辨辯辯》案例簡介之六

 

CCTV.com  2008年09月27日 16:0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CCTV.com  
專題:2008經濟與法辯辯辯

     

     案例一

    一天,老張把自己的兩個兒子叫到自己家中,囑咐道:“我年紀大了,身後的事情總要安排一下,今天我就把遺囑立下來,免得以後你們傷了和氣。”大兒子説:“我們兄弟一向和睦,父親也會分得公平,我們不會有異議的。”老張説:“老大家裏不富裕,我把全部財産以及房産全部歸老大所有,老二得咱們家的傳家之寶。記得你們小時候我給你們看過的那個銅壺麼?那是咱們家傳了幾代的寶物,價值連城,説不定比老大得到的全部財産還值錢。老二你家裏富裕,也不缺錢花,這個銅壺就給了你。”老二本來就愛收藏,聽到父親把傳家寶送給自己當然很高興,一家人就這麼和和氣氣地談妥了父親的遺産分配,大家都很高興。

    兩年後,父親去世,兄弟二人辦完後事,開始清算父親生前的財産。可是當兄弟倆按照父親的遺言打開存放銅壺的那個櫃子時,卻怎麼找也找不到父親要留給老二的那個銅壺,哥倆都傻了眼。他們兩個人幾年前都見過那個銅壺,難道是父親記錯了不成?將父親的家翻了個遍,也沒能找到那個傳家寶。兄弟倆一時間誰也沒了辦法。

    在這種情況下,老二提出,如果是父親記錯了,遺産就應該重新分配,否則也是違背了老人家生前的意願。哥哥也很為難,父親的遺囑寫的清清楚楚,由我繼承所有的財産,怎麼好重新分配呢?

     【問題】老二能夠重新分得父親的遺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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