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雪災,儘管保險業進行了非常規理賠,但保險補償佔損失的比例仍不足1%,凸現了保險覆蓋面低、巨災風險機制缺失等一系列問題。
記者 宋雪蓮
1111億元,10.4億元。
這是懸殊巨大的兩個數字。前者為截至2月12日,因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襲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未含工礦企業損失),後者為截至同一天,保險業的已付賠款。換一個説法,截至2月12日,此次雪災的保險補償佔損失的比例尚不到1%。在發達國家,這一比例為平均36%。
“從目前情況看,儘管保險業積極主動賠付,但保險賠款佔災害損失的比例仍然很低,這説明保險的覆蓋面還非常低。”2月15日,保監會主席吳定富在保險業抗災救災工作視頻會議上表示,“這是需要我們進行反思的。”
巨災之下,中國保險業正努力發揮其“社會穩定器”的作用,然而,覆蓋面不足、承保後防災防損檢查與服務薄弱、應急處理機制不健全以及巨災保險制度缺失等一系列問題,也在理賠過程中逐漸暴露。
財險是理賠大戶
據保監會公佈的數據,在已付賠款10.4億元中,財産保險就高達9.75億元。顯然,財險賠償佔了此次賠付的大頭,中國人保財險也因此成為此次雪災的理賠大戶。用中國人保財險總公司總裁王毅的話來講:“這一次我賠慘了,損失不亞於一場颱風。”
“在人保財險投保的,基本都是企業,一件報案,就涉及一家大企業。”人保集團副總裁周樹瑞告訴《中國經濟週刊》,此次南方雪災,電力系統受災尤其嚴重,13個省(區、市)電力系統運行受到影響,170個縣市停電,損失巨大。
據周樹瑞介紹,以前電力系統基本上保的都是盜竊險,根本沒有想到在南方會出現這樣大的雨雪災害,保全嚴重不足。而且,被凍雨雪壓垮的電力鐵塔,根本不能像以往那樣豎起來修,而是要將倒掉的廢棄,重新運來新的組件進行組裝,用費相當大。
“像桂林這樣的城市,當時只能分區每三天供一次電,蠟燭都賣到5-6元一支。而且災害越到山區就越嚴重,每天幾乎都是武警和農民爬冰臥雪,用肩把設備扛上山的。農網的電線桿也不堪重負紛紛倒掉。” 周樹瑞説。“在這種情況下,只有保險金及時賠付到位,才能儘快恢復生産。這時就要看保險如何發揮作用了。”
來自保監會最新公佈的數據顯示,保險業雨雪災害預估賠款已超85億元。由於整個理賠需要一個過程,因此,最終的理賠數據公佈,“還需要相當長一段時間。”周樹瑞告訴《中國經濟週刊》。
非常規理賠
雪災發生之後,保監會主席吳定富曾公開表示,不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也將盡力賠付。周樹瑞也告訴《中國經濟週刊》:“我們緊衣縮食也要做一個負責任的公司。”
據悉,美國發生“9 11”恐怖襲擊事件後,大量的人員傷亡及財産損失將承保公司拖至破産的邊緣,那麼,此次人保集團需要多長時間才能挽回損失呢?對此提問,周樹瑞回答説,如果保險公司只想著通過幾年挽回損失,那就要關門了。“保險公司就是經營風險的,出險必須要賠,而且還要體現出賠付快不快,服務好不好。”
據周樹瑞介紹,正常情況下,保險公司理賠時,都要和客戶討價還價,以便確定哪個方案最省錢。但是這次,保險公司打破常規,為了儘快暢通道路、恢復供電,出現了許多打破合同規定的預付賠款。“比如預估損失2000萬,就先給你1500萬,用於恢復生産。”
在能繁母豬保險條款裏,保險責任涵蓋傳統的洪水、颱風、暴雨、雷擊、地震等自然災害,泥石流、山體滑坡、火災、建築物倒塌等意外事故以及豬瘟、豬鏈球菌、豬肺炎等疫病,但“凍死”並不在保單所列賠償之列。
“現在豬到底是凍死的,還是豬圈倒塌壓死的,我們已經顧不上搞清楚了。”人保財險有關負責人告訴《中國經濟週刊》,4萬多頭能繁母豬報案,有些地方交通不便,無法到達理賠現場,保險公司就讓農民割下豬的兩個耳朵來領取保險賠付金。“也不計較大豬小豬,每頭最高賠付1000元。甚至那些沒有繳納自己負擔的12元保費的養殖戶,也得到了賠款。”
據悉,很多養殖戶在收到1000元保險理賠金後,馬上拿出錢再投保險,有的還主動把以前個人負擔未交的12元錢交給了保險公司。
“人保除了開通大災理賠綠色通道以外,還對損失金額小于3000元,責任明確的案件,進行現場決賠,賠款當場交到受災者手中。比如車險賠付,不會先讓你去修車以後再理賠。”
災害凸顯保險弱項
儘管保險業在抗災救災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諸如覆蓋面不足等一些問題還是凸顯出來。
吳定富在2月15日的會議上介紹説,很多受災的企業都沒有投保財産保險,有的企業雖然有保險,但保險的責任範圍比較有限。比如,在這次災害中,由於一些農作物品種的保險尚未啟動,使得農業保險的報案率和最終賠款佔總損失的比例明顯偏低。截至2月12日僅賠付4014萬元,且多為通融理賠。
“像湖南7300萬畝油菜絕收,卻沒有相關保險産品,受災農戶得不到一分錢的保險賠償,我們很痛心。”吳定富説。他還介紹,這次災害中,受災企業基本上都沒有投保營業中斷損失保險,因災害造成的停産、減産等損失,得不到保險賠償。而在發達國家,企業營業中斷損失保險非常普遍。
吳定富強調,此次災害,突出地暴露出了部分保險公司“防重於賠”的災害應對思路還沒有真正樹立起來。很多保險公司的工作重點集中在業務發展上,對重大災害事故的應急處置重視不夠,數據採集不準確、不嚴肅,責任感有待增強。
“春節期間我一直在辦公室,每天我都要求辦公廳把數據給我看,有的公司第二天報的數據比第一天報的數據還要少,自己和自己都很矛盾,我不知道這個數據是怎麼報出來的。”會上,吳定富作了不點名批評。
呼籲建立巨災風險機制
據業內人士介紹,作為天災性質的自然災害保險,其內蘊的風險巨大,無論是保險者還是投保人,都難以單獨承受。另一方面,許多自然災害保險,如地震險、農業險等,實質上是具有明顯公益和準公共品性質的險種,整個社會都是保險的受益人。因此,無論從降低保險者及投保人保險負擔角度,還是從保障社會公益角度來看,政府都應該考慮承擔起一定的扶持、援助責任,如對自然災害保險進行財政補貼等。
事實上,此次災害中的能繁母豬險,就實行了財政補貼:每頭保額1000元,保費60元,其中由各級財政承擔80%,48元,飼養戶承擔20%,12元。
“可以想象,如果這些養殖戶的豬沒有上保險,財政還是要給予支持的。而財政支持從中央到省到地方再到鄉村,需要花費很多週折。有了保險,就省去了這些環節。可以説,政府花48元就撥動了1000元。”人保集團高級專家降彩石告訴《中國經濟週刊》,“這樣的放大效應,只有保險才能做到。”
從國際上看,很多國家都建立了巨災保險制度,在設立巨災基金、再保險安排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同時,通過資本市場推出巨災風險證券等一系列創新産品,也提升了保險業的巨災承保能力。
“因此,保險業界希望政府能夠給出相應的政策,為巨災保險制定較為優惠的法律、稅收制度。”降彩石表示,目前,我國尚未建立起巨災保險制度,利用保險手段分散巨災風險的能力還比較有限。考慮到自然災害造成的巨大破壞性和對社會的巨大影響,政府應儘快建立和集中管理巨災風險基金,對各保險公司賠償限額以外的部分給予賠償。對此,他們一直在積極進行呼籲。
吳定富表示,此次災害過後,保監會將會同有關部門向國務院提出方案,並在政府的主導下,建立起我國的巨災風險機制。
責編: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