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經濟與法):大家好,歡迎收看《經濟與法》。在教育方面有一句古訓: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這個意思大家都知道,是説培養一個人不容易,需要耗費相當的時間和精力。可是,在湖南和廣東的兩家學校,他們是半年樹人,或者三個月樹人,甚至可以説十天樹人。
不久前,安徽淮南的一位家長通過欄目熱線舉報,説他和他的孩子被湖南衡陽的一所學校騙了。
張先生只説被騙了三萬五千元錢,什麼時候發生的事兒,不説找工作的事兒。
張先生提供的收據 |
張先生通過傳真發來了一張説是由學校出據的收條,上面的內容是“收到三萬五千元”。在收款人的位置,寫著“衡陽財經網絡工程學校”及收款人的姓名,收據上沒有任何公章。
張先生:在學校什麼東西也沒學到,感覺上當了。
根據家長提供的線索,記者前往湖南衡陽。據了解,衡陽市網絡財經學校是一所民辦職業技術教育學校。學校主管財務的羅副校長和幾位老師介紹説,雖然學校性質是民辦,但管理一向正規,各種收費都有標準,不存在亂收費的情況。
羅開玄 衡陽網絡財經技術學校副校長:這個學費怎麼收的,這樣都告訴學生的是吧,學雜費5820,一年的生活費兩千,減免一年的一千五百塊錢國家的,就是6302,在明年上了學籍七百塊錢,總共這一年就是7020。我們就是説三年交錢的才是一萬多,我們學校是按照這個招生簡章跟那個收費的標準,公開的收費標準收費,如果説學生給我們反映他多交了多少錢,超過學校的標準,那個不是學校收的。
可是張先生提供的收條上明確標明交給學校35000元錢,這是怎麼回事呢?
記者:給我們解釋一下,有這麼一個收條,你看看這個收條。
羅老師:這不是我們收的,這不是我們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