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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界評論》:我挺華為

CCTV.com  2007年12月21日 16:45  來源:商界評論  

    中央電視臺2007年度最佳僱主調查大型活動已然拉開序幕。按照每年一個主題的慣例,本次評選的主題是尋找最具領袖氣質的企業。

    應CCTV的邀請,本刊作為國內頗具影響力的商業管理雜誌,成為本次活動中推薦優秀企業參選的協作媒體。本刊主編周攀峰先生也被特聘為“2007年度最佳僱主調查”專家委員會的成員。

    在央視策劃會上,周攀峰主編以《商界評論》雜誌的名義,率先推薦華為參選年度最佳僱主。一時間與會者譁然。

    這是一個在2007年備受爭議的企業,爭議的焦點又恰恰是勞資問題。而一向以公正、嚴謹、客觀著稱的《商界評論》為何要力挺華為呢?

    表象上看,沒什麼好説的,一會兒是“過勞死”,一會兒是“7000人的辭職門”,華為似乎就是現代版的“黃世仁”。 而本刊通過多方調研,拋開新聞的迷霧,華為依然稱得上是個好僱主。

    先從身邊的小事説起。

    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一位朋友碩士畢業後進入華為,拿的是絕對的高薪,而且很快把家人也接到了廣東。以至今日,畢業生能進入華為,都是一件很有臉面的事。

    這以後的十幾年裏,不斷接觸到華為的員工,很奇怪的是,從來沒有一個華為員工對自己的待遇不滿意,儘管華為的一切依然是那麼神秘,儘管華為的每一件新聞都會鬧得舉國風雨。

    華為無疑是極為難得的最佳僱主之一。

    最佳僱主的標準

    什麼是最佳僱主?用此次央視評價最佳僱主的標準來看,可以分解為四條:

    一、企業通過制度創新使員工在薪酬、福利、股權、工作環境與條件等方面獲得共享,提高了管理水平,企業實力不斷增強,員工實現了體面工作、快樂工作、激情工作;

    二、企業積極投資于員工,培養人才、關愛人才、引進人才,;

    三、企業在採購、銷售、合作等環節及駐在地履行社會責任,擴大了企業自身、上下游産業和駐在地的就業,企業因此獲得積極的評價,擁有良好口碑;

    四、企業崇尚生態文明,通過改變全體員工的觀念和習慣、改良生産設備、改善生産流程實現節能減排,實現員工發展、企業效益提高與保護環境的多方面共贏。

    本刊以為,一個優秀的僱主,首先應是一個業績優秀的企業。沒有這個基礎,就不可能成為最佳僱主。從華為的業績來講,華為從事的是通信設備設計開發與製造,儘管經歷了任正非自省的“冬天”,但企業的業績依然卓著, 2007年華為全球合同銷售總值將達150億美元,比2006年的110億美元銷售額增長逾三成,有望成為首家衝刺《財富》500強的內地非國有企業。

    從員工的角度來看。早在2003年,華為員工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總和就高達3.7億元,比排在第二、三位的上海大眾汽車有限公司、UT斯達康通訊有限公司分別高出了1.7億元和2億元。按華為當年的2萬員工計算,平均每人上繳個人所得稅超過1.8萬元。

    過去華為有種1+1+1的説法,即員工的收入中,工資、獎金、股票分紅的收入是相當的。而其中股票是當員工進入公司一年以後,依據員工的職位、季度績效、任職資格狀況等因素按一元每股的價格派發,一般是用員工的年度獎金來購買。如果新員工的年度獎金還不夠派發的股票額,公司會貸款給員工,而員工也是很樂意于這種貸款。因為,分紅的比例歷年以來都不可思議地保持在70%的高位。對於一個剛工作兩年、本科畢業的技術或市場人員往往可以派發幾萬元。

    一個民間版的華為收入列表為:一個工作兩年以上的普通員工稅前綜合收入約為10萬-15萬,部門經理20萬以上,總監約為40萬-50萬,産品線總裁約為100萬左右。

    在深圳,華為的私家車數量眾多,檔次較高。在華為有一句話叫“是華為人就能買得起別克”,這話説得有點不夠含蓄。可但凡在華為工作三四年以上的員工,買輛別克車一般是沒問題的。因此,華為一直以來被稱為“中國員工收入最高的公司”。

    作為一個自然人,進入一家企業之後,通過自己的勞動(哪怕這個勞動需要付出比別人更多的努力)能獲得豐厚的收入,過上比多數人體面得多的生活,這樣的企業,算不算最佳僱主?

    華為是為了永遠年輕

    然而,就是這樣的優秀公司,卻在2007年底因為所謂的“辭職門”事件而陷入風口浪尖,甚至遭受各方唾罵,委實讓人難以理解。

    事實上,對華為的質疑並非單由“辭職門”開始。

    早在2006年,因為一位碩士員工加班過度過勞累而死,華為就已經被釘上了“現代黃世仁”的標簽。此後,陸續有員工透露,在華為,加班是最自然不過的事。“沒有人要求你加班,但不加班你就生存不下去”,這其實已經成為華為的企業文化特徵之一。

    説到這裡,我們有必要重新溫習一下企業的終極使命。

    企業的終極使命是什麼?每個企業的使命包括四個方面:企業自身的發展、為股東、員工謀求利益,為客戶創造價值,為社會做出貢獻。以這個標準來衡量,華為以從上自下的忘我工作不斷創新取得了自身的飛速持續發展,用全中國最高標準收入為員工謀求了最大的利益,用不斷推陳出新的高新産品為客戶創造了全新的價值,用鉅額的稅收及大容量的就業為當前社會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要保證企業的安全和持續發展,在激烈市場競爭環境下,員工(包括老闆)通宵達旦忘我工作,本身並不是企業的錯,而過勞死,則只是一種極端的意,這種偶然因素誰也控制不了,如何算是華為的“罪證”?

    華為用10億元的代價,買斷了7000員工的工齡,相對國內很多企業來説,已經是算是做得很到位了,居然會受到這麼多的質疑,更是讓人疑惑。

    我們都曾記得那一次席捲全國的社會變革:國企下崗分流。僅1995年至2001年,我國國企下崗分流人數達到4500萬人以上,下崗率高達35%。而這些為國家建設做出巨大貢獻的工人被買斷工齡(規範的説法應該是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所獲得的代價是什麼呢?

    根據規定,每位下崗工人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而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一般是指企業正常生産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以此計算,20年工齡可能僅僅2萬元就可以換取。

    當然,涉及到企業的經營情況不一樣,具體補償金的數字不一而足。但十多年前的這場震動中國的改革,我們幾乎每個人都會有身邊的親人朋友親自經歷,也無需贅述。

    反過來看,華為此次採用“先辭職再競崗”,補償方案為“N+1”(N為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加1,再乘以工資獎金平攤後的月收入)。按華為員工的收入情況,文員補償最低為2萬元,項目經理可獲償16萬元以上。

    據華為公司一位老員工透露,這次事件中涉及的員工全部都是公司股東,華為目前為全部員工持有股份,華為員工人數7萬餘人,在華為工作滿8年、並“主動”請辭的老員工,大約7000人,手持華為90%的股份,大部分都有20萬股以上。根據測算,每個老員工平均能拿到20萬元,而且幾乎絕大多數都重新回到原崗位,所謂“請辭”對他們都是有利的,所以華為的這些當事員工並沒有怨言。

    而辭職員工獲得補償後,隨即競聘上崗,職位和待遇基本不變,唯一的變化就是再次簽署的勞動合同和工齡,加上員工特別是老員工重新擺正的心態——這後者,正是華為公開宣稱的內部調整的理由──一種防止論資排輩、坐享其成心態滋生的措施。

    兩相比較,我們不禁疑惑:國企下崗的條件與華為條件差之千里,為什麼華為會招來如此多厚此薄彼的非議呢?太多人處在比華為差得多的企業裏一聲不吭,卻用批評華為來獲得極大的心理滿足,只能説,這是一種極不正常的心態。

    正如一位網友所説的:很多國企和機關單位,已經是事實上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職工很有保障,但不少內部人浮於事,管理漏洞百齣。這些單位企業沒有倒閉的危機,高昂的成本其實由公眾承擔。我倒希望廣大國企領導員工和公務員能夠“辭職再競崗”,增強危機意識,珍惜每個崗位。

    為什麼是華為

    就在發稿前夕,我們得到消息:中石化河南分公司決定花費735萬元,將旗下鄭州石油總公司144名員工全部轉為“勞務工”;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銷售公司北京片區要求80多名員工以“個人原因”辭職;航空、銀行、石油、電信等行業的許多大型國有上市公司,則紛紛在年底前突擊把一些老員工改為勞務派遣。這就意味著,有更多員工將不再是所服務企業的員工,而只是由勞務公司派遣到企業工作的人員。

    看來,我們在“定義”別人的時候,自己也在有意無意地遵循著這個“定義”一往無前。

    只是,這些企業學了華為買斷工齡的方法,是不是也學會了怎麼樣讓員工滿意呢?

    最後我們再思考一個問題:非議為什麼總是給了華為。華為長期以來低調做事,極少將自己曝露于媒體之下,正是這種長期的神秘感很容易誘發大眾的“偷窺欲”,窺斑就想見豹,斷章取意是非常有害的。

    還華為一個公道的評價,這也是本刊力薦華為參評央視年度最佳僱主的應有之意。

責編:劉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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