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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上銀行存錢 卻被“忽悠”買保險

 

CCTV.com  2009年06月11日 11:08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解放日報  

  去存款卻被“忽悠”買保險

  去年3月12日,阿萍讓姐姐阿蕓幫她到農業銀行存24萬元。沒想到,阿蕓在現場工作人員的一番建議下,改買了一份太平保險公司的保險,並於次日簽訂保險合同,約定被保險人是阿萍。條款規定:如被保險人身故,保險公司賠付105%保險金。

  阿萍得知後,起訴至法院,認為姐姐阿蕓受誘導投保,且合同未經她本人簽署認可,請求退還保險費24萬元,賠償利息損失9432元。太平保險公司則稱,以前阿萍也曾讓其姐姐代購過其他保險産品,這次是因保險收益不好提出異議,購買過程中不存在誘導。

  法院認為,該保險合同是以被保險人身故為保險金給付條件,依法須由被保險人書面同意,現在沒有任何被保險人書面同意的材料,因此這應該是一份無效合同。

  銀行不得誤導儲戶買保險

  “銀行儲蓄櫃臺人員不能誤導銷售保險産品。”很多市民對這一規定恐怕並不知曉。今年初銀監會出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管理的通知》規定,商業銀行應合理授權營業網點代銷産品的業務種類,對於具有投資性的保險産品應在設有理財服務區、理財室或理財專櫃以上層級(含)的網點進行銷售,嚴禁誤導銷售與不當宣傳。此外,代理保險銷售人員要與普通儲蓄櫃臺人員嚴格分離。

  記者近日走訪本市近十家商業銀行網點,多數銀行設有代銷産品專櫃,保險銷售人員佩戴統一標識,較為規範,但是確有一些儲戶反映,曾在銀行被“忽悠”購買保險産品。家住黃陂南路的陳阿姨到銀行存款時,大廳裏有“工作人員”建議她購買保險産品,説年利息高於銀行儲蓄。她想銀行工作人員的推薦總歸沒啥大問題,於是買了保險,直到不久前想取錢時,才發現該産品為5年期,不到期取款會損失10%。

  避免“擦邊球”還得下工夫

  據一些儲戶反映,他們曾誤以為在銀行大廳裏推銷保險的是銀行工作人員,並因此對他們的話多了一份信任,往往在拿到對方給的名片後,才知道他們是保險代理人。

  記者發現,一些保險銷售人員還會特意身穿與銀行工作人員類似的制服。在龍華路上某家銀行,一名女士取出儲蓄到期的數萬元錢,詢問櫃臺工作人員有哪些理財産品可選擇。她的話音未落,大廳裏一名穿著近似銀行工作人員的女士疾步上前推銷“理財産品”。記者問她要了張名片,發現她是一家保險公司的銷售人員。

  中老年儲戶更是這些保險推銷人員的重點之一。一名“駐紮”在銀行大廳的保險代理人坦言,老年人一般更信賴銀行,對儲蓄和理財産品的區別也不甚明了,“只要説産品比存款利率高,他們往往會購買”。

  對此,一些市民呼籲銀行嚴格遵守銀監會有關規定,在大廳設置不同功能的服務區域,防止不熟悉金融産品的市民産生誤解;對於在銀行大廳裏推銷的保險代理人,也應進一步規範,避免他們利用儲戶的誤解打“擦邊球”。

責編:王玉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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