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國務院公佈了固定資産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的調整結果,其中,普通商品住房項目投資的最低資本金比例從35%調低至20%。這是自1996年設立房地産項目資本金比例制度以來的首次調低。
自4萬億元方案出臺後,房地産就備受關注。近期,房地産更是動靜不斷。5月25日,中國政府網公佈《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關於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意見的通知》,通知中提出“深化房地産稅制改革,由財政部、稅務總局、發改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四部委研究開徵物業稅”。此次是國務院首次在政策層面上,將沉寂多時的物業稅改革提到議事日程。
相比資本金比例下調的短期行為,物業稅的漸行漸進更突顯中央謀求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長遠規劃。“物業稅開徵,是中國未來房地産領域的重要發展方向。物業稅是收入分配的重要平衡杠桿,可以平衡房地産資源的佔有,有利於房地産資源的優化配置,增強土地使用效率。”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牛鳳瑞在接受《中國産經新聞》記者採訪時説。
所謂物業稅,又稱“財産稅”或“地産稅”,主要針對土地、房屋等不動産,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繳付一定稅款,稅額隨房産的升值而提高。在發達國家,物業稅在國家賦稅結構中,是與消費稅、所得稅並存的三大支柱之一。
中國房地産經理人聯盟秘書長陳雲峰在接受《中國産經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物業稅是住宅持有環節的賦稅。當物業稅計入購房成本時,投資性需求將減少,房地産投資行為將受到抑制,通過抑制需求來平抑房價。物業稅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抑制房價的過快增長。”
目前,我國房地産各種稅費,主要源於“土地出讓金”,重在交易、流通環節一次性收取重稅。據統計,2007年全國土地出讓金高達1.3萬億元,2008年為9600億元。資深經濟評論員葉檀表示,在流通環節徵稅就會産生兩個結果,一是地方政府刺激房地産流轉,以便收取更多的稅費;二是在賣方市場中,出售一方將成本轉嫁給購買者,加重了購買者的負擔。
牛鳳瑞表示:“開徵房地産物業稅,需要與現有的房地産稅費體制做好銜接。土地出讓金屬於土地租金,物業稅屬於持有或佔有土地的費用,兩者的性質不同,應該是並存的,但是需要對兩者進行技術上的調整,做好銜接。”
“一次性收取70年土地出讓金的制度進行調整,降低開發成本,這有利於房價的下降。否則,就會出現在交易、流通環節收取土地出讓金,在持有環節徵收物業稅的重復徵稅現象,反而會加重購房者的購房負擔,增加持有住宅的成本。”牛鳳瑞還表示。
陳雲峰稱:“物業稅的主要作用並不在於對房價的影響。物業稅作為一個稅種,主要是財富再分配的工具。中國是一個地少人多、土地資源匱乏的國家,貧富差距比較嚴重,物業稅作為一個持有環節的稅種,對節約土地資源有益,對調節財富差距有利。”
牛鳳瑞也認為,物業稅的開徵並不會使房價下跌。我國的土地改革還在摸索階段,正在逐步改進,但是也不要寄希望於一個政策就能把目前所有問題全部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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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