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副主席楊明生19日表示,保險業的安全狀況受到多種風險的影響,當前中國保險業面臨資産負債不匹配、産品定價、準備金評估不足、巨災等四大風險。
楊明生在2009中國金融高峰會上指出,保險業存在的資産負債匹配風險,當前看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收益率不匹配風險,如果利率變化對於保險公司資産和負債的影響程度不同,就會出現資産與負債的不匹配,可能導致保險公司償付能力不達標。二是期限不匹配風險,這是由於目前我國市場上可供保險公司投資的收益率較高的中長期工具規模偏小造成的。三是規模不匹配的風險,隨着保險公司海外融資以及境內保險公司海外業務的擴展,貨幣錯配的問題當前也凸顯出來。
其次是産品定價方面的風險。他指出,由於保險産品定價是建立在對過去精算評估和未來預期基礎上的,既有對宏觀因素的判斷,比如利率、通貨膨脹率、匯率等,又有對公司微觀經營的評估,比如公司的利潤率、投資水平等,任何一項評估的失誤,都可能造成風險。
在準備金評估方面,他表示,準備金評估影響保險公司的利潤、稅負及其償付能力的狀況,準備金不足將導致當期利潤被高估,保險公司可能會出現未來現金流不足的風險,進而影響其他業務的準備金評估的準確性。
他還表示,在巨災方面,我國是一個巨災多發的國家,巨災難以防範,對於保險經營形成了很大的危險。由於巨災是小概率、大損失的風險,一旦發生可能遠遠大於保險公司預計的損失,僅僅依靠保險公司的力量無法彌補巨災所造成的損失,有可能影響保險公司的財務穩定。
為化解防範風險,楊明生指出,一是要大力推動業務結構的調整,國際經驗都表明,保障型保險産品的穩定增長,受經濟周期的影響相對較小。大力推動業務結構調整,積極發展風險保障和長期的儲蓄型保險業務,有利於突出保險行業優勢,增強業務發展的穩定性,鞏固行業發展的基礎。二是加強資産負債匹配管理,確保資産與負債之間的久期、收益率等特性的合理匹配。三是完善保險公司法人治理結構,進一步理順委託代理關係,從制度層面上防範內部人控制和股東侵害利益的行為。四是加強銀行、證券、保險之間的監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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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