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間,新湖中寶公告稱,新湖中寶換股吸收合併浙江新湖創業的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相關會議有條件審核通過。
這意味著新湖中寶吸收合併新湖創業開始邁出實質性的步伐。
廢殼重組
據新湖中寶此前公佈的《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換股吸收合併浙江新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預案》中的相關內容顯示,此次新湖中寶吸收合併新湖創業的具體方案是:時新湖創業全體股東所持有的新湖創業股份將按照1:1.85換股比例轉換為新湖中寶股份。新湖創業的資産、負債、業務和人員全部進入新湖中寶,新湖創業將登出法人資格。
而此次合併之後,新湖中寶將新增5.6255億股A股股份。
而新湖中寶對此次重組方案的解釋是:完成新湖控股曾作出的承諾。
《新湖中寶股份有限公司換股吸收合併浙江新湖創業投資股份有限預案》顯示,2006年8月23日,黃偉簽署了一份《避免同業競爭承諾函》,原因是新湖係旗下新湖創業和新湖中寶均為以房地産為主營業務的上市公司。
這份《承諾函》的主要內容則是:新湖中寶在中國境內(不包括上海市、江蘇省)從事住宅地産的開發及銷售;新湖創業在上海市及江蘇省從事住宅地産的開發及銷售;新湖中寶與新湖創業不得再行發展或擴大不符合各方未來業務劃分範圍之業務規模。
同時該《承諾函》還承諾“將在合適的市場時機,在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規定的範圍內,進一步整合該等公司之住宅地産業務”。
此次重組,新湖中寶方面認為是完成黃偉的此項承諾。同時新湖中寶方面還認為有利於新湖集團進一步整合新湖集團房地産業務和提高市場份額以增強新湖中寶的抗風險能力。
以廢掉了一個外界視若黃金的殼資源來完成新湖係的重組,黃偉的新湖係在中國資本市場上重重寫下了與眾不同的一筆,
融資前景
據了解,吸收合併新湖創業後,公司將擁有可售建築面積為859.29萬平方米,權益建築面積為819.01萬平方米,以項目儲備而言,完全有成為一線藍籌地産股的潛力。
新湖中寶公司原有地産業務主要立足於江蘇和上海,此次重組完成之後,新增上海、蘇州和溫州等項目權益建面90萬平米,總建面儲備增加到近1000萬平米,權益面積將達到740萬平米。合併之後將逐步成為全國性的房地産公司。
由於公司土地儲備價格低廉,在全行業毛利率普遍大幅下滑的大背景下,新湖中寶的毛利率還有提升的空間。
這一切得益於新湖中寶現有的土地儲備項目大多數都是新湖集團通過資産注入而獲得的,拿地時間都比較早。從這一點來説,新湖中寶是一個“幸運兒”。
實際上,新湖中寶現有的土地儲備幾乎全部為2007年以前獲得的,也是新湖中寶相比A股“招保萬金”幾大房地産巨頭最大的優勢。
正是由於這種優勢,新湖中寶被一部份投資者所看好。截止2009年5月6日收盤,新湖中寶的總市值為258.48億。與此形成對比的是,由於2007年所拿到的高價地過多,而金地的總市值僅為230.4億。新湖中寶2008年度營業收入僅為35億,而金地集團營業收入為97.62億。
新湖係的金融股權投資也將為新湖中寶帶來不菲的收益。
吸收合併後,公司將擁有盛京銀行、吉林銀行、成都農村信用社、湘財證券、長城證券、新湖期貨公司等涉及多領域的成規模的金融股權投資。
對此,國泰君安分析師孫建平認為,新湖中寶在銀行、證券和期貨三個金融行業實行有限的相關多元化,相關性表現在地産和金融的高杠桿和高成長性,同時為房地産主業業績提供良好的平滑劑。
新湖中寶吸收合併新湖創業後,實際控制人黃偉先生和大股東新湖集團將控制公司74.06%的股權,有分析認為,預計大股東可能會運用資本市場平臺,通過再融資既能夠適當攤薄控股權比例,又可以積蓄資金、為新一輪擴張做準備。畢竟,對於在資本市場上遊刃有餘的新湖係來説,利用資本市場獲取資金並做大做強絕非難事。
作為一個民營企業,新湖集團自願廢掉一個優良的殼資源,其做大做強新湖中寶的決心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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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谷立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