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4日電(記者樊曦)記者4日從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了解到,國資委日前下發《關於加強中央企業知識産權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53家大型中央企業在今年年底前制訂並實施知識産權戰略。
面對尚未見底的全球金融危機,《意見》指出,中央企業要把知識産權工作作為“轉危為機”的重要手段,主動進行技術、産品轉型升級,努力打造知名品牌,掌握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核心競爭能力,增強中央企業抵禦各類風險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
按照《意見》的規定,所有中央企業要結合主業明確本企業知識産權工作的目標和任務,53家大型中央企業和其他具備條件的中央企業要在2009年底前制訂並開始實施本企業知識産權戰略。
據國資委政策法規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國資委對中央企業加強知識産權工作的總體要求是:緊緊圍繞“一個核心,三條主線”,即以研究制訂企業知識産權戰略為核心,以擁有核心技術的自主知識産權、打造中央企業知名品牌、爭取國際標準的話語權為知識産權工作開展的主線,大力提升中央企業知識産權創造、應用、管理和保護的能力與水平,增強企業國際競爭力。
《意見》指出,中央企業要致力於在重點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項目實現重點突破,用好國家近期出臺的一系列有關鋼鐵、汽車、輕工、石化等産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的各項優惠政策,加大對科研開發的投入,促進相關産業的優化升級。
同時,中央企業要立足國際競爭,通過持續創新和長期維護,努力將知名品牌推向國際,逐步改變一些企業單純貼牌生産的局面。要圍繞企業品牌法律地位的確立,及時、規範地進行商標、商號的註冊和企業商譽的保護,充分運用法律武器保護品牌成果。
此外,《意見》強調,中央企業在加速知識産權成果産業化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將重大專利成果納入技術標準的工作,積極與有關行業部門溝通,爭取將企業標準上升為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並進一步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主動參與國際行業標準的制訂,努力將我國優勢領域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核心技術上升為國際標準,謀求企業更大發展空間。
責編:韓文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