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奶粉事發之初,筆者曾撰寫《從“三鹿”説起,修補法律漏洞勝過事後制裁》一文,指出應通過立法方式規範明星代言行為,以減少明星的不負責任行為給消費者造成禍害。令筆者欣喜地看到,新出臺的《食品安全法》對明星代言食品産品,所應負的法律責任做了明確規定,將有效地扼制明星代言的氾濫成災現象。
一次牛奶事件的沉痛教訓,喚來法律對食品行業的更進一步規範和調整,對消費者來説無疑是不幸後迎來的萬幸。儘管演藝界人士對《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頗有成見,如馮小剛的“發炮”,但食品安全法律制度還是在立法上邁出歷史性的一大步,讓明星代言不再隨心所欲。
我們處於發展中國家的行列,工業化程度和水平還很低,産品粗製濫造現象還不可避免地大量存在著,加上發展中的新問題不斷出現,市場管理就顯得極為滯後。因此,消費者在消費過程中承擔著本不該有的風險,花錢買罪受甚至為消費行為賠上性命。這種現象決不是僅存于食品行業中,其他許多行業也照樣不可避免地存在,甚至其危害程度不低於食品行業。《食品安全法》的創造性規定,其意義也不僅于食品市場的規範化趨勢形成,更在於法律對消費者的保護不再作壁上觀,實現了對消費者生命安全的保護從源頭做起。
明星代言現象,在其他行業也大量存在,我們不反對明星賺錢,值得我們憂慮的是明星為那些對消費者生命健康和安全構成危脅産品做代言,客觀上成為不法企業的幫兇,如質量問題多發的家居和建材行業就是明星代言的重災區之一。
近年來,家居和建材行業市場競爭進入白熱化狀態,産品同質化嚴重,企業就想方設法在品牌包裝上下血本,一些鮮為人知的産品居然頭戴“中國名牌”、“中國馳名商標”的桂冠,加上明星代言以及來歷不明的五花八門認證和榮譽,使消費者屢屢上當,特別是家居和建材産品不象快速消費品那樣,消費者對産品和品牌認知度都很低,企業的浮誇式品牌包裝對消費者的購買行為起著重要作用,其中的明星代言使商家屢屢以此炫耀自己的産品,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消費者與之産生交易。
我國的家居製品和建材産品行業,都是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組成的行業,産品技術含量低,原材料質量不穩定,假冒偽劣現象嚴重,品牌包裝氾濫無度,特別是在明星代言集中的傢具、櫥櫃、地板等木製品行業,産品中大量使用膠水、油漆等有毒有害物質,産生大量的甲醛、甲苯、氨、氡等對人體有著嚴重危害性的有毒氣體,使許許多多的新房成為毒氣倉,由此引發各類疾病甚至引發命案的安全事故時有發生。
從各地時常抽查家居建材産品所公佈的結果來看,産品合格率極低,甚至屢屢涉及一些知名度高的産品,抽查質量不合格。更為令人不安的是,不少家居建材産品的相關標準形同虛設,如櫥櫃的國家標準,連業內都不少企業表示不知道有國家標準的存在,現實中也沒人過問櫥櫃産品的標準問題,更沒有把標準作為櫥櫃産品入市交易的門檻。又如2008年5月1日新標準GB/T18102-2007是參考GB/T18102-2000《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和歐洲同類産品標準EN13329-2000《浸漬紙層壓木質地板》修訂的,首次明確了強化木地板的“E0級標準”。在該標準即將出臺時,許多人認為隨著新標準的出臺將帶來行業的大洗牌,可事實卻不是如此,商家們憑三寸不爛之舌就使産品達到新標準要求了,數不勝數的雜牌強化木地板照樣在市場上自由銷售,新標準出臺後卻沒有因産品質量不達標而被關閉的企業,這種極不正常的現象無不反映出市場的客觀真實狀態。
家居建材生産企業出於對産品同質化的無奈,出於對眼前利益的迫切追求,出於對市場營銷手段的缺乏,對品牌進行各種業內流行的“包裝”,包括請明星代言來提升企業和産品的形象,繼而獲得缺乏經驗的經銷商的認可,使招商加盟工作容易開展。企業的一路綠燈,對消費者來説就是危機四伏,出於與食品行業同樣的事實和道理,為防患于未然,也該是給明星代言家居建材産品設定法律門檻的時候了。
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