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經濟頻道 > 國內財經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福建:待就業高校畢業生可獲儲備人才補助

 

CCTV.com  2009年05月01日 16:19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新華網福州5月1日電(記者康淼)福建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教育廳日前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做好人才儲備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今年將全面建立以待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為主要對象的人才儲備機制,各類儲備人才在儲備期間,每月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補助費。

  《通知》指出,全面建立以待就業的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為主要對象的人才儲備機制,發揮人才儲備工作作為“就業緩衝港”和“人才蓄水池”的作用,對於促進畢業生就業,解決基層吸引人才難的問題,具有積極的現實意義。

  《通知》要求,未建立人才儲備中心的設區市,2009年要儘快建立人才儲備中心,有條件的縣(市、區)也要開展人才儲備工作。各地要根據本地區的人才需求和高校畢業生返鄉情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與人才吸納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各地人才儲備中心要為儲備人才免費提供求職信息、擇業諮詢、推薦就業、職業培訓、檔案保管等服務。要加強與用人單位的聯絡,廣泛收集就業信息,為儲備人才特別是高校畢業生順利實現就業提供幫助。

  《通知》還指出,高校畢業生等各類儲備人才在儲備期間每月享受政府提供的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的生活補助費,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適當確定補貼標準,儲備期限一般為一年。儲備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正式上崗後,即停止發放生活補助費。各地人才儲備中心要盡可能創造條件,為存在住宿困難的儲備人才免費提供統一住宿,或發放房租補貼。

責編:陳平麗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