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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積金政策調整 遇大病大災可提取公積金

 

CCTV.com  2009年04月30日 08:1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長沙晚報  

  記者昨日從湖南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該中心對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有關政策流程進行調整,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的新舉措,主要內容包括降低支取門檻、放寬時限要求、擴大覆蓋範圍等,其中職工遭遇重大疾病或重大災害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自2007年以來,省直公積金中心先後推出了“月對衝還貸”和“年對衝還貸”業務,切實減輕了貸款客戶的現金還款壓力。這次降低提取門檻,取消所謂“只貸不取”的政策限制,就是貸款客戶既可以選擇“對衝還貸”,也可以選擇提取公積金,或者在提取公積金之後再辦理“對衝還貸”,實現按需選擇,滿足不同客戶的多層次需求。

  同時,為盡可能滿足絕大多數客戶的個性化要求,新的操作流程對符合條件提取公積金的時限進行了放寬或者取消。主要包括:對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提取時限延長到2年內;對於提前還清貸款本息的,提取時限延長到6個月內;對於改制破産企業的職工,取消了2年以後方可提取的限制。

  此外,這次政策調整首次明確,省內其他城市的職工只要符合相關規定,在省會長沙買房時可以在省直中心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鼓勵和支持職工在結清原有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前提下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允許已經提取過住房公積金的客戶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就是取消所謂“只取不貸”的政策限制。此外,個人二手房公積金貸款、“銀轉按”貸款的年限也有較大的延長。

  據省直公積金中心負責人介紹,這次政策流程的調整,主要是最大限度地發揮住房公積金政策效益,盡可能滿足廣大職工群眾的要求,體現住房公積金“以人為本、服務民生”的政策定位。

責編:谷立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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