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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問:夫妻離婚前共住一個承租的公房,離婚時簽協議,約定大房間給女方,小房間歸男方,現在男方換了鎖,女方是否可以起訴?
京華律師事務所的王佳紅律師解答:這種情況,離婚夫妻雙方可以隔開居住是有條件的:第一,夫妻雙方均有承租的資格;第二,房屋面積較大。若是王女士的情況符合上述兩個條件,則王女士就有權依照離婚協議書起訴。同時,若這個公房屬於直管公房,還要聽取單位的意見。
責編:谷立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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