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地不同價”、一塊地“兩本賬”在當前的徵地補償中大量存在。為避免此類現象的出現,山東省近日制定出臺了《山東省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該《標準》將於今年7月1日起執行。經測算,山東全省各城鎮(邊緣)核心徵地區域加權平均價格達到43184元/畝,濟南等7市駐地核心徵地區域平均價位50000元/畝以上。
記者從山東省國土資源廳獲悉,此次出臺的《標準》實行按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對被徵地農民進行補償,改變了以往按平均畝産值乘以法定倍數計算徵地補償的方法,通過編繪不同區域的徵地價格標準,統一劃片定價實現“同地同價”,使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好保護。
徵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是指徵收一般農用地土地補償費與安置補助費之和。其他地類以綜合地價標準為基礎按以下系數調整:農用地中的基本農田1.2;建設用地1.0;未利用地0.8。《標準》在維持各地徵地價格基本穩定的基礎上作了適當上調。經測算,山東全省各城鎮(邊緣)核心徵地區域加權平均價格達到43184元/畝,按核心徵地區域平均價位可分為四個層級:第一層級5萬元/畝以上,包括濟南等七市駐地區,共30區;第二層級4.5萬元/畝以上,包括10區1縣16市;第三層級4萬元/畝以上,包括6區13縣9市;第四層級3萬元/畝以上,包括3區47縣5市。
責編:陳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