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和阿根廷中央銀行正式簽署雙邊貨幣互換協議。
貨幣互換,通常是指市場中持有不同幣種的兩個交易主體按事先約定在期初交換等值貨幣,在期末再換回各自本金並相互支付相應利息的市場交易行為。
3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與阿根廷中央銀行行長馬丁 雷德拉多簽署了雙邊貨幣互換框架協議。
據介紹,該協議互換規模為700億元人民幣/380億阿根廷比索。協議實施有效期3年,經雙方同意可以展期。
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人民銀行先後與韓國央行、香港金管局、馬來西亞央行、白俄羅斯央行、印度尼西亞央行、阿根廷中央銀行簽署了總計6500億元人民幣的六份雙邊本幣互換協議。
人民銀行日前表示,運用貨幣互換手段一方面可以應對短期流動性問題,同時,在金融危機的形勢下,支持互換資金用於貿易融資,這種貨幣互換的內容創新可推動雙邊貿易及直接投資,並促進經濟增長。
責編: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