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3月27日電(記者高路)記者27日從我國大飛機項目主體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獲悉,我國大飛機項目在選擇和確定國內外供應商時,將主要基於以下六方面標準。
一是引入“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合作夥伴機制,通過對雙方資源和優勢的互補實現“雙贏”。
二是從項目管理能力、工程技術能力、生産製造能力、資金保障能力、質量和成本控制能力、應急供貨能力、合約執行能力、網絡信息化溝通保障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通過招投標方式擇優選擇供應商。
三是根據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的發展戰略規劃和國內民機研製的基礎,大型客機機體的設計製造原則上由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和國內其他機體供應商承擔。
四是對於研製期內國內暫時無法滿足裝機要求的動力裝置、機載系統、設備和原材料、標準件等,將面向全球招標採購,並鼓勵國外供應商與國內相關企業開展合作,以帶動國內機載系統設備的研製能力的提升。
五是充分利用國內其他有效資源,發揮各省市政府、地方企業和相關行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更多的社會資源參與大型客機的研製工作。
六是鼓勵國內實力雄厚的各種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參與研製項目的競爭與合作。
責編:張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