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的代價是“失去自由”,而重新獲得自由就要付出高額的代價。體壇明星們往往身價不菲,感情危機似乎也多過了常人,於是,在他們離婚時,財産分割往往成為萬眾矚目的焦點。泰森曾被稱為“印鈔機”,但在高額的離婚費前這臺印鈔機也會卡殼;喬丹和胡安妮塔曾是模範夫妻,但一筆鉅額分手費足以讓妻子了斷17年的恩愛……放眼體壇,泰森、喬丹又何止一二,離婚絕不僅僅因為荷爾蒙分泌過盛,其背後我們看到的分明是金錢至上。
今時今日,離婚已經不算什麼新鮮事,值得一提的是,在體育圈,勞燕分飛似乎已經成為了一種“時尚”,大有從“普遍”走向“普及”的趨勢,以美國為例,職業運動員80%的離婚率遠遠高於52%的全國離婚率,為什麼離婚糾紛偏愛體育明星呢?最權威的答案無疑是金錢。
泰森為兩次離婚掏了近2000萬美元的腰包,網球明星貝克爾“解決”妻子芭芭拉花費了1500萬英鎊,足球明星亨利贏得自由身埋單近3000萬英鎊……要想走出婚姻的墳墓,幾乎每一個體育明星都燒錢無數。
的確,一個又一個離婚官司都折射了體育明星們聲色犬馬的私生活,相較于普通人,荷爾蒙分泌過盛、又擁有大把金錢和地位的體育明星更喜歡偷腥並且擁有偷腥的資本,反之,這樣的男人也許天生就是女人的獵物。狀告泰森強姦的選美小姐,大曝與喬丹一夜情的色情明星,哪個不是想從中要名要利,而明星們的離婚率之高一定程度上也歸咎於他們的曝光率太高,管不住褲腰帶,他們無一例外落了個東窗事發,於是離婚就被提到了議事日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