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寧區房産局局長周久耕這幾天成了名人,原因就是他在通報今年1~11月份江寧樓市的運行情況時,一語驚人:“對於開發商低於成本價銷售樓盤,下一步將和物價部門一起對其進行查處。”此言一齣,有如石落深潭,激得水聲四起。
儘管周局長在他的講話中,不時穿插了“防止爛尾樓”、“要對老百姓負責”、“反對不正當競爭”等充滿正義和責任感的字眼,但他的講話還是受到了大多數人的反對甚至抨擊──“我知道我一説出來,就會有老百姓要罵我:政府怎麼幫助開發商抬高房價呢?”看來周久耕對此早有預料,於是他解釋,“這是因為老百姓沒有完全理解”。
老百姓真是理解能力有問題嗎?一個“奇思妙想”拋出來,令千士諤諤,究其原因,往往並非“千士”理解能力有限,而恰是“奇思妙想”過於荒誕。事實上,一個大多數人都難以“完全理解”並反對的政令,絕大多數情況下,往往就是不嚴謹、有悖常理的。
回到“查處賠本賣房”論。如果,嚴禁開發商低於成本價賣房果真是出於保護百姓利益計,此做法能否如其所願呢?且不説面對賠本價樓盤,老百姓心中自會掂量“低樓價、高風險”的平衡點、願賭服輸,這裡我們只需反問一句:禁止開發商賠本賣樓後,就能保證樓盤更難爛尾嗎?恐怕,如此強行阻止開發商在嚴冬裏“甩賣”以求資金回籠,相反只會更容易讓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導致樓盤爛尾吧。到頭來,先前被迫以高價買房者所受損失豈不更大?
而且,頗值得懷疑的是,在房價飆升、百姓苦不堪言時“悅于堅挺”,一到房價萎靡、剛有開發商想降價促銷時,馬上出面干涉,這是否真的“對老百姓負責”?難怪人們懷疑,這位局長的嚴辭背後,其實飽含著對房地産老闆的一片呵護溫情。但是,這般“呵護”之舉,開發商會不會領情呢?恐怕也是未必。一方面,既然商品房“成本”從來都未明晰過,“低於成本價銷售”到底如何認定呢?而且,“不低於成本價”,是特指單套商品房售價,還是指整個樓盤甚至某開發商旗下多個樓盤的平均售價?當模糊認定權掌握在房管部門手中時,一些開發商有理由對執法公正性表示憂慮和懷疑。另一方面,作為市場主體,開發商對成本和利潤的敏感程度遠甚于政府部門,他們有足夠的能力在“賠”與“賺”、“局部賠”與“整體賺”、“短期賠”與“活命”之間最精準地找到一個黃金分割點。在資金鏈可能斷裂前,少數開發商被迫“放血求生”賠本賣房,並無“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佔市場”的主觀故意,既不應加以“不正當競爭”之罪,更是合情合理。這一點,政府部門大可不必憂心忡忡、越俎代庖。
本來,面對山雨欲來風滿樓的金融危機,政府代表社會整體利益,從宏觀角度對既成事實的“支柱産業”進行扶持,此心可鑒。但這種托市或救市,總該有點技術含量,且必須遵循市場經濟的基本遊戲規則,最近各地政府都相繼出臺托樓市的辦法,比如,西安對市民買房進行財政補貼,珠海“賣舊買新”者最多可返稅1萬元,南京擬將二手房交易營業稅的徵收年限由5年減為2年……公眾還是理解的。相反,如果還沉浸在“計劃”思維和“婆婆”角色裏,用意太赤裸、手段太簡單,則容易引起民眾反感,難收預期效果。(徐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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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金文建